→ godrd:你可以去深山裡只剩你一個人的地方,去強調生命權至上 01/08 22:34
→ godrd:不管你作什麼事情,甚至放火燒山,都是生命權的實現 01/08 22:35
→ godrd:在一群人組成的社會裡面去講生命權至上,老實說,撈過界了 01/08 22:36
推 uka123ily:不就是一群人才要講生命權嘛?? 01/08 22:55
→ uka123ily:一個人在深山怎麼有所謂生命權? 01/08 22:55
→ uka123ily:權利這種東西就是共識大家都享受到的不是? 01/08 22:55
好文
我的矛盾就是
我的深層心理跟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是一致的
而且這種根源於人性本能的思考也很難改變
所以在一群已經洞悉人性弱點的學者之間
我的廢除死刑主張變成一種兩邊不討好的產物
所以我應該要調整價值觀再來談支持廢除死刑
或是期待有其他人跟我有相同的思考
讓另一種支持廢除死刑的立場在這兩個主要派別裡面被聽見
※ 編輯: victor77 來自: 140.127.80.93 (01/09 10:42)
→ godrd:權利與權力是不一樣的,這要先釐清,不然有可能雞同鴨講。 01/09 12:51
→ godrd:還有一點很奇怪,為什麼都是那些是讀法律的人在講廢死,難道 01/09 12:55
→ godrd:只有讀法律的人才懂什麼是權力嗎!還是只是民眾的愚痴造成? 01/09 12:56
→ godrd:臺灣那些讀法的學者沒有幾個有哲學背景,都忽略了法律的起源 01/09 13:05
→ godrd:若是沒有從源頭去找答案,解決不了「可以也不可以」的問題 01/09 13:07
→ rifurdoma:該文所引用之《逃避人性》,作者Nussbaum是研究倫理學的 01/09 15:03
→ rifurdoma:(作者簡介)。 Martha C. Nussbaum 01/09 15:04
推 uka123ily:是說,自由權會有權利跟權力的問題嘛? 01/09 15:39
→ uka123ily:為什麼要在這地方鑽無意義的牛角? 01/09 15:39
→ uka123ily:至於你說的法學學者沒哲學背景,那是你沒看法理學學者吧 01/09 15:39
→ uka123ily:耶,打錯不是自由權啦,是生命權XDXD 01/09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