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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我可以再說一次:彭的原文到底寫了啥,不在我的討論範圍內。我只論酒童自己寫了 : 啥,包含他聲稱所引用的部分的內容有些啥東西。 : 無論我看過彭文,或我沒看過彭文,或我看過但我忘記,或我看過但我沒忘記,那都 : 不會影響我文章的內容所點出的事實。 : 然後,真感謝你還對我抱持期待,因為我對你已經不抱持期待了。這麼簡單的東西都看 : 不懂。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扳回一城嗎? 重點不在於你有沒有宣稱要討論彭文,你難道看不出來那不是重點嗎? (我相信你可以,因為你很明顯是在逃避) 重點是你的行為,你質疑酒童過度詮釋彭的原文,而不是質疑他的論證很糟糕。 懂了嗎?這是很簡單就可以抓出來的錯誤,所以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你在沒有閱讀過原文 的情況下,批評別人過度詮釋原文,就是你犯下的錯誤。 即使是「我批評的是酒童對於他聲稱引用的彭文的部分原文的過度延伸。」這句文法詭異 的句子好了,酒童對於他聲稱引用的彭文,並沒有過度延伸,因為他只是繼續引用彭文, 所以這仍然沒辦法為你自己開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116
A1Yoshi:....你要是只能這樣想,那就隨你吧。大腦長你脖子上。 01/10 00:37
a5378623:出大絕了 01/10 00:38
這麼說吧,你能攻擊得應該是「酒童愚蠢地引用了一段推論不全的原文」或者是「酒童這 樣擷取原文造成了錯誤的詮釋」,可惜你不想管原文,所以無法攻擊後者。
A1Yoshi:不是大絕啊,因為你就看不懂那個句子還說文法詭異嘛。 01/10 00:38
A1Yoshi:那個聲稱是有意涵的,對你來說尤其重要。 01/10 00:39
A1Yoshi:我用回文的好了。 01/10 00:39
看不看的懂和文法詭不詭異是兩回事情,人身攻擊可以省省了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40.116 (01/10 00:40)
A1Yoshi:我哪裡有人身攻擊? 01/10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