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wick (victor)》之銘言:
: 實然(is)不等於應然(ought)
: 如果認為實然即應然就是犯了自然主義謬誤
: 這個理論在邏輯上是不是有點問題
我認為所謂"實然不等於應然"之宣稱中,"實然"的指涉,
是有限縮的。
單純追朔實然與應然之重合點,
會發現,所謂人類心理(or本質)所會要求/追求之目標,就是實然也是應然。
所以"實然"若不在這點上讓步,最後就會引伸出,
"實然包括一切"的結論,
從而質疑"應然難道有跳脫實然的範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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