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hand (游魚絲的決定)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人類為什麼要受倫理道德約束,而動物不必?
時間Thu Jan 19 02:50:29 2012
※ 引述《geofrania (三葉蟲)》之銘言:
: 這是一個複合問題,
: 有兩個預設前提:
: 1.人類要受倫理道德約束
: 2.動物不必受倫理道德約束
: 結合成一個問題:
: 人類為什麼要受倫理道德約束,而動物不必?
: 獅子殺人了,叫做自然現象;
: 人殺獅子了,叫做殘暴;
: 人殺人了,叫做犯罪。
: 人跟動物差在哪裡?
: 本質不同?
康德的回應會是,第一,動物沒有自我意識,因此殺人的時候也是無我無別的,
沒有一個可以責任的自我。
第二,所有的動物都根據自然律法行動,鹿吃草、獅子吃鹿;但只有人不依照律法行動,
而依照律法的「再現」行動,也就是依照自己對律法的認識來行動,而可以有詮釋的可能
這也使得,包括人在內的一切智性存有(天使),都有意志。
但是因為人的意志沒有完全被理性決定,因此會犯法,也就是沒有依照被再現的律法行動
殺人會有責任,就是因為人具有可以對律法進行選擇的意志,
而動物沒有意志來對是否殺人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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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46.20.99
→ passaway:看無 01/26 07:44
推 playskin:很難懂嗎 就在講人訂的法律不同於 甚自相悖於自然法則 01/26 11:17
→ playskin:老子也有類似的論點 01/26 11:17
推 smilelover: 推 康德 passaway:看無 <==?? 這篇很白話阿 XD 01/30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