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Philosoph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首先必須先說明的是 辯證法是一回事、黑格爾的辯證法是一回事、模仿黑格爾的辯證法又是另一回事 ------ 辯證法通常與反思、對話有關,這沒錯 但黑格爾的辯證法,又有其特殊之處 這個特殊之處,尤其表現於黑格爾強調對整體的把握這一點 也因此 單單把其中的某個環節擷取出來的作法 非常容易誤解黑格爾的意思 好比前文提到的有無辯證 就有板友認為這個辯證也太low、容易被打臉 這話沒錯 這個有無辯證的例子是出自黑格爾的小邏輯正文的一開頭 (黑格爾的邏輯比較接近認識論的意思,但又不完全是 因為至少他也試圖把歷史整合進體系裡面 但可以肯定的是 他指的邏輯絕對不等於數理邏輯或符號邏輯、形式邏輯這些東西) 也就是從存在論中正反題「有無」到合題「變」的階段 對應的歷史時期是早期的希臘哲學 而我們的後見之明的作用 並不是在於嘲笑、唾棄這些質樸的理論原型 反而是在於同時洞見到其片面性、以及其發展的在理念史與歷史上的必然性 每個被時代淘汰的理論,都是理念發展的必要環節 真理,透過理念的發展,向我們揭露它本身的奧秘 ------ 有了以上的認識 我們就可以知道,黑格爾的辯證法並不能隨便擷取一段來看 這個辯證是一整套的 即使黑格爾的確提到了某個善惡的正反辯證 那也只是整個辯證的一個不能獨立自存的環節 黑格爾他最反對的,就是掐頭去尾、抽象化這種事 我之所以拿書中正文最開頭的論述當例子 也是因為這個例子會比較單純,容易觀察他的手法 如果舉後面的例子(例如量變生質變...現實必理性等)又沒有前面的基礎 一般人很容易誤解 ------ 當然 你可以模仿黑格爾的辯證風格 抓一些自己有興趣的題目來辯證看看 我在前文中有稍微提過 黑格爾慣用的手法是指出正反題所共有的基礎 然後說明他們發展為合題的不得不 既然是模仿 我想,是否百分之百符合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在這個基礎之上,你不妨多多發揮你的創意與見解 ------ 我自己好幾年前 也曾經模仿黑格爾式的辯證法寫過一篇關於廢死(刑)、反廢死的文章 文中認為「廢死」和「反廢死」並非成對的概念 與反廢死相對的,應該是罪犯 與廢死相對的,應該是自我 簡單的來說 反廢死是要與罪犯作對,強調滿足復仇心理的必要性 廢死則是要人與自己作對,要求人必須跳脫某種人性公式 而辯證操作的合題 則是反廢死那批人和罪犯越來越像,罪犯在教育大家犯罪、傷人是快樂的 反之廢死那批人則能越來越接近自我......(嗯...姑且先這樣) 當然 我會這樣寫 實際上也是因為許多反廢死的論述 往往夾雜著等量報復、甚至過量報復的內容 這的確和罪犯的行為有著雷同與互相強化之處 基於這一個合題現象的存在、這一個事實上的共同點 才逆推回去,將兩個越來越像的東西設為正題與反題來操作 你不妨參考一下 ------ 順便回應sunny提到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即黑格爾到底是怎麼決定把哪兩個概念放在一起發展的 我的觀察是 由於他的體系通常都會將歷史整合進去、且具有強烈的目的論傾向 也因此有點變成歷史發展即視為理念史發展的味道 除了在概念上有成對的狀況 實際上有無在歷史上也同時或先後拿來捉對廝殺的狀況、並隨即走出新花樣 也是他揀選正反題的重要指標 這是他比較特殊之處 ※ 引述《neechee (咦~~不是要唸書嗎)》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黑格爾的辯證法並不是這樣用 : : 雖然說大體上來看是「正反合」沒有錯 : : 但如果只把正反合的架構擷取出來單獨看 : : 就真的是誤解他了 : 感謝j大的指正,不過還有一些疑問。 : : 黑格爾並不是一個形式主義者 : : 討論他的辯證法,就不能不同時討論形式裡面的內容 : : 正反之所以會合 : : 並不是因為正反合的架構是真理 : : 而是因為正反的內部本來就有彼此共同的內容做基礎 : : 透過這個基礎,兩者成為合題 : : 而合題本身又是一個新的正題 : : 這個正題又因為自身內容上的矛盾激發出反題 : : 正反題又因為彼此內容上的共同基礎成為合題 : : 認知以此螺旋上升 : : 直至認知到終極的真實,也就是絕對理念 : 查資料的時候有看到關於"循環辯證"的概念,感謝j大進一步說明。 : 關於"正反的內部本來就有彼此共同的內容做基礎"有點疑惑,我把問題擺在最後。 : : 舉例來說 : : 「有」、「無」這兩個概念 : : 由於過於抽象 : : 兩者均達到除了自己以外別無其他概念要素的程度 : : 而要能夠辨認兩個概念「同一」或「有差異」的前提 : : 又必須要是兩個概念先要有比較的基礎 : : (好比黑人、白人,「人」是比較基礎) : : 「有」、「無」由於欠缺比較基礎,在內容上無從區別 : : 雙方只有一個指謂上的不同 : : 我們因此認知到將「有」、「無」分立的不真實性 : : 於是創立了「變動不居」這樣的新概念來囊括原來有問題的兩個概念 : : 以你舉的善惡觀念來說 : : 如果真的要以類似黑格爾式的辯證法來類比 : : 毋寧要說善中有惡的成份在、惡中也有善的成份在 : : 善惡互相學習、互相靠攏,不能沒有彼此而獨立存在 : : 因此,指出某件事是善的、或惡的並不符合其實相 : : 持中,比善、惡選邊站的概念,更符合真實 : 不管雞蛋的例子,或是有、無的例子,正與反的對象都是不相同的兩件事。 : 可是善、惡的例子,對象是同一件事的不同看法。 : 我的例子裡,"看法"是不能相容的,那是不是就不是一個適合的例子? : 那我能不能把"同一件事"拿出來,當作正反的共同基礎,變成一個適合的例子? : 其實我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表達......借j大的話轉換一下: : 如果說善中雖然沒有惡的成分,惡中也沒有善的成分, : 兩者雖然不能互相學習、互相靠攏,但某一件事必然同時有其善惡, : 因此持中的看法,更符合真實。 : 這樣不知道符不符合正反合的架構? : 我知道我表達的不是很好,只是我盡力了......懇請各位先進指教。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9.100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23.204.69.100 (05/08 05:16)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23.204.69.100 (05/08 05:53)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23.204.69.100 (05/08 05:54)
playskin:所以辨題的設計、選擇哪些概念來捉對,可以影響理念史的 05/08 15:35
playskin:走向,特別是在黑格爾他的時代和他的位置。這樣理解是否 05/08 15:36
playskin:正確? 05/08 15:36
黑格爾的學說的確是很不容易蓋棺定論,偏重哪個要素都不對 我的理解是 至少在他並不公然的承認他的選擇可以影響理念走向 而傾向認為歷史就是理念的展現、理念的展現就是歷史 他只是認識到這一點、進而將其表述出來 而他整理出來的整個體系發展從質樸到複雜、從片面到統一、從過去到現在 也「正好」讓這些他想整合的要素都彼此一致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23.204.69.100 (05/08 17:08)
neechee:感謝再感謝 05/08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