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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關於推文的處理問題,我想提出兩個折衷辦法: : 1.po文者可以在文章一開始宣示保留刪推文權力,這樣推文者在推時可以自行衡量。 : 2.刪除者將被刪除之推文另外剪貼在一篇,獨立丟出來,該新文章可以繼續討論推文 : 想強調的方向,也可以供人審視是否刪得有道理。 : 當然實務上這方法使用量需有所限制,否則會太佔版面。 : 兩種或混用,或選用,不知大家意見如何? 版主有資格刪除文章且有資格禁止推文 如果這個權力是大家默視同意的 那版主應該可以把禁止推文的權力讓與發文者 也就是發文者可以決定開放或禁止推文 所以"保留刪推文的權力"不是適當的表達 應該說是發文者可以要求"禁止推文" 所以如果一開始發文時已聲明禁止推文 那才可以取得刪推文的權利 而且"保留刪推文的權利"裁量空間太大 發文者也不應該取得這樣的裁量權 因為這個權力連版主也沒有 是發文者重新創設的 -- 夫仁人輕貨,不可誘以利,可使出費;勇士輕難,不可懼以患,可使據危; 智者達於數,明於理,不可欺以不誠,可示以道理,可使立功;是三才也。 故愚者易蔽也,不肖者易懼也,貪者易誘也,是因事而裁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57.10 ※ 編輯: hawick 來自: 59.105.157.10 (06/09 01:05)
kiddingsa:選出來的總統可以把權力讓一半給他老婆? 我簡直快笑翻了 06/09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