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0444564 (艾利歐)》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具有(系統)權限不代表具有(作者)權利
: : 但權限與權利不一致,卻容易造成糾紛
: : 增加管理的複雜度
: : 本來不想回應,是因為你根本弄錯我文中所指
: : 我文中講的,統統都是系統權限
: : 我說這些
: : 主要是反駁前文作者所稱「推文者不能編修原文,所以這是兩個區塊」的說法
: : 我反問他「如果是兩個區塊,為什麼原文作者可以編修推文?」
: 那我試著做出一個可行的解答:
: 推文者所做的是增加內容,而無法減少內容。
: 推文者自身都無法刪除或修改自身的推文了!(除非恰好是原作者)
這個說法的盲點一樣在於
推文者不能減少原文內容
不過是系統權限的現狀
並非指推文者沒有修改原文的權利
規範是有多樣可能性的
好比我們一樣可以將推文者視為某種「協同作者」
然後給他編刪原文的權利
系統辦不到?
叫原文作者照做啊!
不願做?桶啊!
覺得奇怪?
這不就是現在許多板對付刪推文者的作法嗎?
: 而原文作者可以編修推文"可能"僅只是系統設計不良,至今尚無可解決之辦法。
: 因此系統權限過多,但卻無法限制之。
不能先預設刪推文十惡不赦吧
事實上,站規應該是對此沒有規範
如果板規也沒有
那不妨大家自由判斷
: 請問我可以請你回應我這個問題嗎?
: 因為照你所說,我若推文會成為原作者可以編輯的一部份,或許作者會把我的推文刪掉,
: 因此我想要讓大家看到的話必須重新發一篇文。這樣真的會比較方便嗎...?= =
: Edit:現在近三十篇的文章討論這個,明明推文可能濃縮為十多篇左右。
: 但現在推文要30秒才能回一次= =太痛苦了
方不方便,其實在原文的回應脈絡中
是要回應這個問題:「推文者有沒有一些(相對於原文作者的)優勢」
本身並不是什麼絕對的標準
但是可以作為我們衡量各方權益的參考之一
推文30秒的確有其限制,但是這個限制也可以帶給我們一些好處的
不能只看一面
還有
八卦板、政黑這種大板的管理難度,與本板也不應該相提並論
本板不妨可以有符合自己現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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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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