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問題你並沒有版面所有權阿XDXD
: : 所有權是站方,我不知道你愛提這種奇怪的論述要幹嘛
: : 站方只保證著作的真實性,不會被重製修改。但不保證你的文章不被評論耶
: : 沒人要在你書腰寫作,就如同沒人可以修改你的文章。
: : 其實要修改你的文章最簡單的方式是回覆文章,所以你要禁止他人y-回文嗎?
: : 推文反而沒有干預發文者的可能,你根本搞錯方向了
: 寫書的例子是你自己發明的,我看懂了你的例子,你自己卻沒看懂自己。
: 在你的例子裡,書腰=附加於正文,不必是正文,不必是原作者所寫。
: 書腰和書,之於推文和文的關係,完全相符,
: 很適合用來打你的臉。
: 歡迎你到書店找我出的書,並且貼上你寫的書腰。但我看到就拿掉。
: 歡迎你來推我的文,但我會刪除。
: 不然你拿我怎樣?
我不認為你看懂了,書腰是指你修改文章的註解與說明
從來沒有人要寫你的「書腰」,你明白嗎
: : 我不是在處理公平性的問題嗎,你極欲擴張你的言論自由範圍,
: : 但因為你的主張而壓縮其他言論自由可能的形式,這不就是你的問題嗎?
: : 為何你會認為你可以刪除他人推文? 僅只因為系統讓你這樣做?
: : 任何人在公開場合發言你就可以去摀住嘴巴嗎,如果沒人阻止你你就可以嗎。
: : 如果你可以拿刀刺死人(能力的意味),你就可以殺了另一個人?
: : 這就是你根本沒有論述過的,有能力跟可以做是兩回事,
: : 你的論述發生應然與實然正當化的斷裂。
: 人當然有合法的殺人權利呀。
: 我也有合法刪除你推文的權利呀。
: 兩種情況裡,實然應然沒有斷裂呀,你扯遠了吧。
但你沒有直接刪除推文的權利,我是說這點喔
首先人並沒有合法殺人的權利,可以殺人的是行駛公權力的人,而不是行使基本權利。
你搞錯了。
: : 不管有沒有,都可以主張,但你只要否定就認為不屬於可以主張的自由,
: : 這就是你矛盾之處。
: : 請勿混在一起,請區分公民權或政治權,言論自由是人權中的人性尊嚴與人格
: : 人性尊嚴不存在什麼實踐的問題,政治權利才是。
: : 對他人言論予以消滅,這很嚴重傷害他人人格與尊嚴。
: : 我們並非處理言論被採納並構成決策,而是僅以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無論雅俗,
: : 這是個人生命的表現,這是最基本的。
: 你這篇文章一邊行使言論自由,一邊說我消滅你言論自由,說不過去吧。
: 後面還很激動講得我好像侵害你人權咧。
所以你認為壓迫他人言論自由,只要還有 The last channel就符合言論自由的要求?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有書寫,有表演,要有漫畫戲劇電影等
這不是我們表達言論的方式?
難不成你會說今天開始只能寫書,然後說這樣是有言論自由?
大家總有選擇表達自己的言論或思想方式的自由吧?
你主張發文才能被保障,這就是曲解言論自由的內涵。
何不食肉糜阿。
: : 但你卻拿政治權與公民權來模糊焦點,這是指涉個人如何參與公共事務等與他人
: : 或群體的關係,言論自由並非要你接受或被迫信服,而是在於每個人都有表達
: : 自己的生命的可能,你才是用政治權利去建構言論自由意涵,很明顯誤用誤解。
: 這些例子是用來告訴你,不論憲法刑法民法、街頭運動、中學生橋事情,
: 所有權利建構的法則都是共通的:
: 需要、可能、主張、論辯、競爭。
: 中間三項拿掉,需求直通競爭,只是沒有文明回到基本的方法解決事情而已。
: 利益不同的最後還是會解決,
: 你的言論自由不是先天的。我的生存權也不是先天的。
: 文明是:我們尊重彼此的權利,因為我們不得已必須相互容忍。
: 你覺得我的文章超爛、爛到你無法忍受,你絕對可以試著殺了我。
: 過程會噴血,而且噴得不一定是我的。
: 這是你經過計算,決定不殺我的原因。
: 不是因我有生命尊嚴所你不殺我。否則你就不要打蚊子。
生存跟言論自由是否天生的權利,都無關乎你該不該侵犯之。
你有容忍其他表達言論方式的意願嗎?所以我看不出你的尊重阿XDXD
你為什麼老是要自婊
我的確是認為你不所云,爛透了,但我不會殺你,因為我承認你還是有言論自由(尊嚴)。
只是不是你描述的那種「言論(不)自由」(沒有尊嚴)
: : 這不就是自婊,你宣稱的是你具有正當性,但這絕對不是你可以做到就具有
: : 你可以殺人跟你允許殺人是兩回事。
: : 你還是沒有論述過這個東西,你只是扯些不相關的理由。
: : 你打算把你個人政治權力無限上綱地詮釋到何種地步
: 嚕嚕嚕嚕嚕嚕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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