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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來看個故事: : : 某個國家有某個自以為的實踐行為者出了本書,結果在各個媒體與網路平台被批評 : : 結果呢,他就說應該請政府刪除或封鎖相關的留言評論等,還說要批評請自己出本書。 : : 因為他宣稱言論自由不包含報章的書評或是網路留言......... : : 然後呢,再配合書腰或是其他再版的序言或啥的說很多人都附和他。 : 編這種不倫不類的例子,你準備後悔吧。 : 我寫書你有權利在我書腰上貼你的評論嗎? : 一句就能打趴你。 出書類比PO文,那麼推文應該類比「發表在其他媒體的評論」還是「書腰的評論」呢? 你出書,在其他平台被人批評,可是買了那本書的讀者,在看書的當下看不到。 可是書腰就不同了,買了書的讀者一定也看的到,所以推文到底和誰比較類似一目了然。 真的是一句話就被打趴了。 uka123ily堅持「推文反而沒有干預發文者的可能」,可是不但沒有證明,還舉了個打自 己臉的例子顆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9.229
kuopohung:我不認為 08/24 17:21
kuopohung:看完文章之後才看的到底下的推文 08/24 17:22
kuopohung:這和書腰的評論不同 08/24 17:23
kuopohung:書腰的評論並非看完整篇文章後才看的到 08/24 17:23
kuopohung:uka123ily的例子比較像是 08/24 17:24
kuopohung:去買書的人不一定想看書評和評論,所以可以忽略 08/24 17:24
kuopohung:但推文又不是了,變成閱讀者一定會讀到 08/24 17:25
kuopohung:這樣而已 08/24 17:25
kuopohung:就以uka123ily來說,應該是閱讀者決不決定看推文 08/24 17:26
kuopohung:而不是發文者決不決定刪推文才是 08/24 17:26
kuopohung:算是你這篇文章的其中一個盲點吧 08/24 17:27
kuopohung:至於言論自由的部分你還沒論述說...科科~~~XD... 08/24 17:28
即便閱讀者可以不看推文,也不代表「推文反而沒有干預發文者的可能」吧? 我沒有論述言論自由,是因為我認為雙方的認知差異其實只在上面引的那句話, 如果推文會對原文造成傷害,我想大家應該都同意發文者可以刪推文
kuopohung:我不同意,1.可以澄清2.可以無視3.有版規可以處置 08/24 17:31
kuopohung:澄清或無視都可以避免你的問題 08/24 17:32
澄清和無視可以解決,那就代表推文沒有辦法造成傷害啊 不然我們暫時改成,推文者可以直接修改原文,那麼發文者應該可以再修改回來吧?
kuopohung:不,發文者刪推文已經變成傷害文章的完整性了 08/24 17:37
kuopohung:至少討論的過程也是文章的一部分,不是嗎? 08/24 17:37
那麼這就要回到文章是否屬於發文者,或者他有沒有決定文章如何呈現的權力 我是支持發文者有這樣的權力啦。 不過進一步討論前,我想先確定前面的假設對你來說成立嗎? (就是推文其實會影響到文章的內容) 如果這個假設不成立,那我覺得發文者確實不可以刪修推文 (當然我是採取推文會影響到文章內容的立場,所以才會有這個假設以方便討論)
uka123ily:影響與否跟本不重要,公共版面就是彼此指教,怕批評回家 08/24 18:27
uka123ily:寫部落格不是更舒服 08/24 18:27
當然很重要,如果這個影響大到會使人對原文產生曲解,如何彼此指教? 除非你能論證你自己的這個主張:「推文反而沒有干預發文者的可能」 否則講再多都是空談。
playskin:怕被刪推文要怎樣舒服呢?把x鍵挖掉吧。保證從此舒服。 08/24 18:32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40.44 (08/24 22:21)
uka123ily:是主張傷害方要論證耶 08/24 23:05
uka123ily:不然你就婊自己了 08/24 23:07
playskin:你有沒有簽過處理過任何合約?合約已成立便不允許任何註 08/24 23:10
playskin:記、附加,不是討論法律唷,而是法律對契約的規範,充分 08/24 23:11
playskin:文本會因為附加文字而改變原意,原立文者當然有權抗拒。 08/24 23:12
playskin:^充分反映 08/24 23:12
uka123ily:評論是附加的文本?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說啥嗎 08/24 23:18
uka123ily:而且干合約屁事 08/24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