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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能理解為何推文就一定不會是發文者文章的一部分? 你把一棵樹種在別人的土地上,因為非經毀損不能分離, 所以那棵樹的所有權就是原土地所有人的,它已經變成土地的一部分。 這在民法稱做附合。推文跟原文不就是這樣的關係? 再者,推文者有言論自由。這自由不就已經受到可以在板上發文的保障? 如果說發文者的文章是發文者所有,推文者的言論是推文者所有, 這就像鐵樂士噴漆是我的,我的想法也是我的, 所以我可以把我的想法噴在別人家的牆上,而且還不准別人刷掉? 言論自由的表達方式受到一定限制(不是指內容受到限制),是因為它會對外界產生影響 而跟其他人的權利產生衝突,所以有所限制,並不是受到絕對保障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4.142
playskin:鐵樂士噴漆 XDDDDDD 08/24 18:10
uka123ily:因為沒有文章所有權的問題 08/24 18:11
uka123ily:牆跟土地是版面等媒介,不是文章,文章是另一棵樹或圖鴨 08/24 18:14
playskin:你引喻失當。文章因為ctrl-p而存在,對於推文而言是載體 08/24 18:23
playskin:你的推文像塗鴨,要先有人po文提供牆面你才有可以噴的 08/24 18:25
playskin:surface。 08/24 18:25
uka123ily:載體是系統,跟文章無關 08/24 18:32
uka123ily:言論是呈現內容,並無從屬關係 08/24 18:34
甚麼載體不載體 = = ,一個想法說出來,尤其是把它寫出來,不論是一句話、 一篇文章、甚至是一本書,這個想法就已經相對具體在於這世界上。除非那個想法 是空話毫無意義。系統也是程式語言寫出來的東西,那為何系統可以是載體? 更不用說不論是發文抑或推文,如果不承認這些東西已經是具體存在這世界上的東西 沒有所有權,那把它們刪除,有侵害到甚麼嗎?
playskin:載體是地球,載體是logos。 08/24 18:35
playskin:放大絕我也會,一放就放到深不見底可以吧。 08/24 18:35
uka123ily:充其量也只是彼此是批判對象 08/24 18:36
valepiy:支持你的看法 08/24 18:43
playskin:uka123lity說推文的載體是系統與文章無關,建議uka123lit 08/24 19:07
playskin:y在"系統"上推幾行不附掛於文章之下的推文,供大家讚嘆一 08/24 19:08
playskin:下! 我好期待我好期待我好期待我好期待 08/24 19:09
kuopohung:你和playskin的問題一樣,把實然的問題認為是應然 08/24 19:16
kuopohung:只是在實然的問題上打轉而已 08/24 19:17
kuopohung:你舉的例子還是一樣阿 08/24 19:17
kuopohung:你沒說實然和應然的差別 08/24 19:18
我沒有在實然打轉阿,說到民法附合只是表示法律也是採取這樣的概念 重點是一開始講的,既然推文已是本文一部份,為何還要認為推文是推文者所有? 你在上一篇不也表示推文已經是本文一部份?這樣兩者就有主從關係,既然不可分割 那推文從屬於本文,繼而屬於發文者所有,不是比較合理嗎? ※ 編輯: pu0429 來自: 114.44.4.142 (08/24 19:40) ※ 編輯: pu0429 來自: 114.44.4.142 (08/24 20:09) ※ 編輯: pu0429 來自: 114.44.4.142 (08/24 20:19)
playskin:在主張「存在即合理」的時候,應然跟實然是沒差別的啊。 08/24 21:08
playskin:只是某人又要爆氣說我誤解黑格爾了。 ok啦我從來不懂啊。 08/24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