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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試想想,一旦我們將某個行為者視為「僅僅是手段」,該行為者就變成我們達成自 : 己的目的的工具而已,此時,該行為者所為之行動或動作,就不再由該行為者自行 : 設定之目的,並根據事實知識與理由-目的之間的關係所思考而來的結論。此時, : 之於該行動或動作而言,執行該行動或動作的個體就不再是行為者,那就不能談道 : 德或不道德了。 : 因此,為了使道德生活成為可能,所有行為者就必須將所有行為者視為目的自身。 這段推論我認為可以再仔細研究一下, 我推"一旦視為,就變成.."並不是為了糾正錯字,而是想指出你在這邊混淆了, "別人被你視為手段",及"別人實際上真的失去理性/成為手段"兩者 (這可見於,在你的文章中,你僅指出"視為工具",下一句就轉換成, "此時該個體就不再是行為者"。 我把你視為工具和你變成工具,不會一樣吧) 你把道德中的目標/理想狀態,直接當成道德必然會實現的一步。 如果完美推行了一個會使人不用自己理性的道德,或許真的就不再是道德了, 但現實狀況是這樣的道德其實也永遠無法完美推行, 所以若用完美推行的狀況來反駁該道德之可行性,說他自身有矛盾。 和現實是很脫節的。 這邊就牽扯到道德社會的定義問題了, 若你設定他就是一個已經完美的實行一套道德的社會, 或許就需要避免上述矛盾成立。不過會令人想質疑這種設定有何意義就是了。 真正問題其實是,道德其是是動態的,也是需要人接受才會成為其道德, 除非透過啥洗腦裝置,不然實在沒道理懷疑人在接受前沒動用過他的理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50.200 ※ 編輯: fw190a 來自: 118.168.150.200 (09/14 19:26) ※ 編輯: fw190a 來自: 118.168.150.200 (09/14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