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試想想,一旦我們將某個行為者視為「僅僅是手段」,該行為者就變成我們達成自
: 己的目的的工具而已,此時,該行為者所為之行動或動作,就不再由該行為者自行
: 設定之目的,並根據事實知識與理由-目的之間的關係所思考而來的結論。此時,
: 之於該行動或動作而言,執行該行動或動作的個體就不再是行為者,那就不能談道
: 德或不道德了。
: 因此,為了使道德生活成為可能,所有行為者就必須將所有行為者視為目的自身。
這段推論我認為可以再仔細研究一下,
我推"一旦視為,就變成.."並不是為了糾正錯字,而是想指出你在這邊混淆了,
"別人被你視為手段",及"別人實際上真的失去理性/成為手段"兩者
(這可見於,在你的文章中,你僅指出"視為工具",下一句就轉換成,
"此時該個體就不再是行為者"。 我把你視為工具和你變成工具,不會一樣吧)
你把道德中的目標/理想狀態,直接當成道德必然會實現的一步。
如果完美推行了一個會使人不用自己理性的道德,或許真的就不再是道德了,
但現實狀況是這樣的道德其實也永遠無法完美推行,
所以若用完美推行的狀況來反駁該道德之可行性,說他自身有矛盾。
和現實是很脫節的。
這邊就牽扯到道德社會的定義問題了,
若你設定他就是一個已經完美的實行一套道德的社會,
或許就需要避免上述矛盾成立。不過會令人想質疑這種設定有何意義就是了。
真正問題其實是,道德其是是動態的,也是需要人接受才會成為其道德,
除非透過啥洗腦裝置,不然實在沒道理懷疑人在接受前沒動用過他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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