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Philosoph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我在該處想表達的是,一旦當一個行為人A將另一個行為人B視為僅僅是工具 : 時,對行為人A而言,行為人B就不再是一個行為人。但B事實上是一個行為 : 人,因此A的行為若會與B產生互動,就必須接受道德的規範。那麼,此時道 : 德要規範的第一件事就應該是限制A將B(以及其他任何行為人)僅僅視為工 : 具。 可是你這段似乎又加入了,道德必須是"行為人vs行為人"的預設, 這樣先前只論證到"道德是必須由行為人理性判斷在做選擇"就嫌不足, 這推論並沒提到對象也得是行為人。 (我相信"人vs物"的道德應該邏輯沒啥不通才是。ex不要破壞公物,不要殘害動物) 至於你說"A與B既然是行為人與行為人互動,就必須受道德規範", 似乎也假設了,人與人互動,必定須適用一個道德,但我看不出推論 整段我看起來覺得推論變成: 1.人對人需有道德 2.僅有人對人的規範是道德 ==>道德要能運作--->須包含"禁止人不把其它人當人看"一款 推論本身是ok,但前提就缺乏支持了。 : 另外,我不確定你說我把道德中的目標/理想狀態直接當成道德必然會實現的 : 一步是什麼意思。我想我說的應該不會有這個後果,希望你可以論證一下。 我原本假設你的整套論述是: 1.道德社會中,某套道德完美被每個人接受並實踐 (這點算是我猜測) 2.若該套道德的理想是教條式的,剝奪人理性思考能力的, 則完美實踐的結果,將變成只貫徹了道德創始者的意志與理性。 3.因此這種道德對於其它"個人"來說,是不成立的。 按這論述 我以為你說的"視為工具"和"變成工具" 是指"在道德中個人被當作工具",和"完美實踐道德後個人成為工具" 不過看你前面論述的話似乎不是這樣,那就當作我提出的另一種解釋好了, 雖然我對它的質疑是與現實脫節,不過邏輯還算完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