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引述《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之銘言:
: : 我在該處想表達的是,一旦當一個行為人A將另一個行為人B視為僅僅是工具
: : 時,對行為人A而言,行為人B就不再是一個行為人。但B事實上是一個行為
: : 人,因此A的行為若會與B產生互動,就必須接受道德的規範。那麼,此時道
: : 德要規範的第一件事就應該是限制A將B(以及其他任何行為人)僅僅視為工
: : 具。
: 可是你這段似乎又加入了,道德必須是"行為人vs行為人"的預設,
: 這樣先前只論證到"道德是必須由行為人理性判斷在做選擇"就嫌不足,
: 這推論並沒提到對象也得是行為人。
有喔,在我第一篇文章裡有提到。
: (我相信"人vs物"的道德應該邏輯沒啥不通才是。ex不要破壞公物,不要殘害動物)
1.「不要破壞公物」並不是因為「物不應被破壞」,而是因為「公物被破壞會影響到
他行為人」。
2.「不要殘害動物」的問題比較複雜,這還牽涉到動物是否有道德權利或道德地位,
康德沒有細談這個問題,但Korsgaard卻有處理這個問題。不過重點是,如果要在
康德的道德哲學脈絡底下承認動物也有道德地位,就必須先承認動物也是合格的行
為者(這點康德不同意)。
但也有「不承認動物的道德地位,但仍主張道德上不應虐待動物」的立場,這種立
場則必須主張「虐待動物會影響其他行為人」。例如,虐待動物會使社會充斥更多
暴戾之氣,對社會(中的其他行為人)有很不好的影響,故不應虐待動物。
: 至於你說"A與B既然是行為人與行為人互動,就必須受道德規範",
: 似乎也假設了,人與人互動,必定須適用一個道德,但我看不出推論
這不是結論,這是前提。你可以否認這個前提,例如舉出一些反例。
: 整段我看起來覺得推論變成:
: 1.人對人需有道德
: 2.僅有人對人的規範是道德
: ==>道德要能運作--->須包含"禁止人不把其它人當人看"一款
: 推論本身是ok,但前提就缺乏支持了。
前提的支持來自對道德現象的經驗觀察與整理。
: : 另外,我不確定你說我把道德中的目標/理想狀態直接當成道德必然會實現的
: : 一步是什麼意思。我想我說的應該不會有這個後果,希望你可以論證一下。
: 我原本假設你的整套論述是:
: 1.道德社會中,某套道德完美被每個人接受並實踐 (這點算是我猜測)
: 2.若該套道德的理想是教條式的,剝奪人理性思考能力的,
: 則完美實踐的結果,將變成只貫徹了道德創始者的意志與理性。
: 3.因此這種道德對於其它"個人"來說,是不成立的。
: 按這論述
: 我以為你說的"視為工具"和"變成工具"
: 是指"在道德中個人被當作工具",和"完美實踐道德後個人成為工具"
: 不過看你前面論述的話似乎不是這樣,那就當作我提出的另一種解釋好了,
: 雖然我對它的質疑是與現實脫節,不過邏輯還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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