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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reniax (學習看見別人的好)》之銘言: : 請問大家的看法... : 很有興趣... 酒駕只是小意思 我也想知道對哲學稍有研究的人 怎麼看死刑 我想提出一個較極端的例子 虐殺 日本好像有一些例子 被害人我想不只肉體受折磨 可能"神經"都崩潰(完全是物理上的) 在這種情形下 仍然有人主張廢死嗎 廢死最主要的依據是不是來自宗教聖經 還是其他倫理學的考慮? 我個人"反對"廢死~ --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說的白是什麼白 人們說的天空藍是我記憶中那團白雲背後的藍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84.165
p520888:我認為廢死有部份原因是反對極權體制。 02/08 01:03
sonnight:簡單的原因: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利 02/08 08:41
sonnight:然後上面那個原因證成的理由有社約論和社會學兩種 02/08 08:42
我的論證: 社約論與與社會學證成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利 社約論與社會學不是唯一理論 不是所有理論皆證成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利 因此國家不一定沒有殺人的權利 again chronodl的主張: 社會學社約論那些人聯考幾分? 社會學社約論智力低於科學人(包含醫師) 懷疑社會學社約論那些人藉廢死提高自己(已死)的知名度與份量 國家沒有殺人的權利? 那國家要如何保障人民 構成國家的人民 百分之八十贊成死刑 為甚麼國家可以跟人民脫鉤 獨立於人民之外並反對死刑 它廢死的權力來源?? 不要再拿社會學那些破爛智力的人的理論來鬼扯 我們有靈性的人都知道都能感同身受被害人的感覺 犯人是應該為他的行為負責 在此鼓勵犯人 做個有覽趴的男人!!主動負責求死 難道跟廢死搞柏拉圖戀愛? 歐洲 基督文明了千年 一樣 無腦的發生兩次大戰 可笑 現在 它們又發明廢死了 呵呵 憑甚麼我要相信他們? 該不會又是類似"大戰"一般的錯誤吧 人民中的英雄 應該走鋼索 越級國家 由個人將犯人殺死 人民也將如查拉圖斯特拉 將走鋼索的人接住以免去他死或將它埋葬
uka123ily:因為憲法保障生命權 02/08 08:42
sonnight:不直接相關但卻因死刑放大缺點的原因:誤判 02/08 08:43
uka123ily:依據康德一脈相承,基本人權無法讓渡剝奪(不可消滅前提) 02/08 08:44
uka123ily:要說被害人權被侵害,更不可能以剝奪殺人犯的人權為之 02/08 08:45
sonnight:最後一個原因則是,死刑是最嚴重的酷刑之一,禁止鞭刑等 02/08 08:46
sonnight:較輕的酷刑卻允許死刑,會造成論理上的不一致 02/08 08:46
uka123ily:也就是說被害人怎樣跟該不該剝奪人權是無相關的 02/08 08:46
sonnight:至於u兄說的憲法保障生命權...至少在以我國的多數意見而 02/08 08:53
sonnight:言,這種保障並非絕對 02/08 08:53
sonnight:上面的多數意見指大法官 02/08 08:53
uka123ily:你是說實務見解?那種沒有邏輯的當然認為非絕對 02/08 08:54
uka123ily:或者非承繼康德這派也是可能 02/08 08:55
uka123ily:但要說人權的話,反廢死自打嘴巴不少 02/08 08:55
uka123ily:總之主張被害者人權來支持死刑是可笑謬誤的論述 02/08 08:57
uka123ily:康德可能會在天上哭哭 02/08 08:57
sonnight:我想講的只是,憲法有沒有絕對保障生命權是個事實問題, 02/08 09:28
sonnight:但目前是否定的。 02/08 09:28
sonnight:而大法官的論理好不好,是否有邏輯謬誤,是另一個問題 02/08 09:28
flamerecca:談到康德的道德論 我還頗有興趣的XD 02/08 11:27
※ 編輯: chronodl 來自: 1.162.47.233 (02/08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