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Philosoph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t0444564 (艾利歐)》之銘言: : 注意,你現在提到的事情是關於一件事情的價值,例如美醜、對錯、高矮這類的。 : 你執著於這類的例子才會無法看出相對主義本身就錯誤。 : 1. : 「林志玲很美」這件事情本身就沒有真假的問題,而對某甲為真與對某乙為假 : 嚴格的說這就是甲對於林志玲的感覺,也就是甲覺得林志玲很美。 : 我們不會說「甲感覺林志玲很美這件事情」是錯的(除非他覺得很醜嘴巴卻說很美) : 2. : 但是「1+1=2」這件事情就有真假問題,假若甲認為這件事情為真,而乙認為假, : 那麼甲就是相信這件事情,而這不只是一種感覺,而是一種篤定,而且我們這裡就會認? : 甲對了,而乙錯了。 問題就在這裡, t0大這裡就把不認為1+1=2的所有人給評為「錯」, 這和某人認為林志玲很美為真並把所有認為林志玲不美的人評為「錯」有什麼不同? 這只不過代表1+1=2相對於t0大的所知所見為真,而不是它絕對為真。 : 我們比較1與2的例子就可以清楚發現,你所舉的例子大多都是本身就不會具有真假的問題 : ,一但我們使用具有真假的問題,那麼相對主義就破功了。 : 我們再多看幾個例子: : 1. 飲料很好喝。         1. 飲料有葡萄糖 : 2. 香水很香。          2. 香水含有甲烷 : 3. 天氣很熱。          3. 氣溫30度C : 當你使用主觀的語言描述一件觀察時,自然會是相對的。 : 但當你使用客觀語言去描述一個現象時,這個描述只有兩種可能: : A. 確實描述了現象  →這樣就是真理,而這真理不會是相對任何人, :   如果甲知道這件事,進而相信並且認為他是真的,這是正常的。 :   如果乙聽聞這件事,但由於其他的因素並沒有相信他,這也是可能的, :   但乙認為他不是真的,這並不表示這件事情就是假的,這只是說明了乙不知道。 : B. 沒有確實描述現象 :   那這就假的,陳述方式如上。 : 如果你想呈現出:「相對主義是合理的」這件事情, : 那麼請你駁倒上面那兩種的區分, : 也就是「飲料有葡萄糖」會是相對於人,而不會是絕對有一個答案的。 : 如果你告訴我飲料有葡萄糖對於甲是真的,而對於乙是假的,我很懷疑怎麼會有這種事? 問題是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現象,只有t0大認知的現象或某某某認知的現象, t0說某甲是真某乙是假、某甲知道某乙不知道, 那只代表某甲的說法符合t0認知的現象,而不是某甲的說法符合絕對的現象。 甲用試紙測飲料沒葡萄糖,於是飲料有葡萄糖相對於甲為真; 乙用試紙測飲料有葡萄糖,於是飲料有葡萄糖相對於乙為假; t0用更進一步的方式檢驗飲料有葡萄糖,於是飲料有葡萄糖相對於t0為真。 就算全世界每個人去檢驗都有葡萄糖,也只是相對於全世界人的認知為真, 然而這難道是絕對的真嗎? : "一件事情的真假是否依賴於人的存在思考的感覺?" : 這件事情是相對主義的死穴,就我的理解,相對主義者認為這是會的。 不只是感覺,就算t0主張有一件事情的真假,那一件事情的真假還是依賴於t0的認知。 : 事實上,在牛頓的時代(以及他死後的一段時間)以及早於他之前都恐怕沒有正確過。 : 他只是被人認為是對與錯,但人們的認為和世界的運行是無關的。 沒有世界的運行,只有人們認為的世界的運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36.178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2.36.178 (02/21 10:55)
p520888:公式運算和美學應該是有兩種判斷基準吧?! 02/21 11:04
p520888:就好像水和飲料﹑酒的區別。 02/21 11:05
p520888:還有音樂﹑畫作﹑文學。 02/21 11:05
p520888:就好比同樣都是殺的動作,但對象不同....... 02/21 11:06
kiddingsa:測不準原理?算是有摸到邊了 02/21 11:35
kiddingsa:但這僅是於特殊狀況下成立的認識論而已 02/21 11:37
kiddingsa:只是單純的日常生活經驗總結而以 02/21 11:38
kiddingsa:離哲學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 02/21 11:39
kiddingsa:你文中最後一句的判斷基礎 是基於唯心或唯物的認識論? 02/21 11:40
kiddingsa:對運動的看法 是以物自身還是人自身為準? 02/21 11:40
kiddingsa:接著 你對過程的結果是否收束 收束於何處 是否有收束者 02/21 11:41
kiddingsa:這些不同的觀點 都各自有不同的哲學派別支持 02/21 11:42
kiddingsa:因此 你必須做出選擇-你對世界的看法究竟為和? 02/21 11:42
kiddingsa:做出選擇 有了完整的認識論 本體論 邏輯基礎後 02/21 11:44
kiddingsa:才能達到可被稱為哲學的地步 02/21 11:45
kiddingsa:從你最後一句看來 你的認識論比較偏唯心 02/21 11:46
kiddingsa:可以試試Henri Bergson的理論 02/21 11:47
kiddingsa:附帶一提 上面所提的邏輯不是討論真假值的形式邏輯 02/21 11:53
kiddingsa:而是以小邏輯為首的辯證邏輯體系。 02/21 11:54
t0444564:所以你的意思是只有當人認知到1+1=2時,這才有意義? 02/21 12:54
t0444564:而人從未想過時,這件事情就從來就沒有真假? 02/21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