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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 引述《Dandimdunk (Dan)》之銘言: : : 這人的論點就是 : : 麵包跟屎都沒被證明不能食用啊 所以你得一起喜歡吃 : : 同性戀跟近親結婚是在同個層次類別嗎== : : 同性戀是只選擇性別 跟異性戀一樣是個大範圍的層次 : : 近親結婚擇是小範圍限定對象 : : 放在同個基準討論當然沒結論 : : 請問 : : 異性戀跟戀物癖都不能證明能被改變 : : 異性戀跟變態殺人慾都不能證明能被改變 : : 你要不要也去愛護戀物癖朋友支持變態呀 : 暫且先不討論屎能不能食用,就假設麵包和屎都沒被證明不能食用好了。 : 按照我的觀點,得出的結論應該是: : 我必須一視同仁認為「他們都可以食用」,不過這和我要不要吃是兩回事。 : 回到原本討論的標的,我應該一視同仁認為「他們都可以結婚」,這當然也和我要不要和 : 同性或者近親結婚是兩回事,這樣很難懂? : 另外我不知道有什麼理由不應該愛護有戀物癖的朋友,有事嗎? : 至於變態殺人慾不應該被支持,那是因為「殺人」這件事情普遍被社會所不容,要拿近親 : 結婚和同性戀婚姻來比較,就是因為我認為「同性結婚」和「近親結婚」這兩件事情和殺 : 人不同,兩者都沒有弊害。 : 如果你認為「殺人」其實沒問題,或者「近親結婚」會造成和「殺人」相當的危害,你當 : 然可以把變態殺人慾拿來一起討論啊,腦袋拜託清楚一點。 1.同性戀和亂倫婚姻合法化不同 兩者內容差太多了 同性戀婚姻是兩個陌生人在這社會體制和文化下若要繼續共同生活 不得不組成家庭的問題。 亂倫的雙方或多方本身就是家人了,根本不存在需要以婚姻的方式才能共同生活的問題 再者亂倫牽涉到華人文化最核心的禁忌,同性戀婚姻倒是沒有 2.若要用亂倫來質疑同性婚姻的問題,那倒不如質疑婚姻作為社會運作基礎的必要性 和政府存在的正當性 論點變成解構政府正當性和婚姻存在必要性這才有繼續論述的可能 若只是用開放亂倫婚姻與否質疑同性戀婚姻開放與否,這明顯罔顧同性戀族群的權益 3.實務上,亂倫婚姻對該族群有其需要嗎? 我就舉一個假設好了: 在這假設之前先不談未成年性行為視同性侵, 就只是單純假設他們在法律之間的關係和權益保障 某A在女兒B,十歲的時候讓女兒懷孕,並生下小孩C 某C在十五歲時候,讓二十五歲的母親B懷孕,並生下女孩D 某C在二十五歲時,讓三十五歲的母親B懷孕,生下女孩E, 讓十歲的女孩D懷孕,生下男孩F 某C在三十五歲時,讓十歲的女孩E懷孕,並生下男孩G (這時的B四十五歲,D二十歲,E十歲,F十歲,G一歲) 某F在十五歲時,讓母親D懷孕,生下女孩H (這時的B五十歲,C四十歲,D二十五歲,E十五歲,F十五歲,G五歲) 某G在十五歲時,讓母親E懷孕,生下女兒I 那麼,某C的家人是: 一個媽媽,兩位妹妹,兩位男外甥,兩位女外甥 在現行的文化和家庭制度關係上,C能不能和這些人生活在一起? C的媽媽和兩位妹妹手術時能不能簽手術同意書? 能不能買保險? 若意外死亡能不能處理後事? 若是C的媽媽和兩位妹妹若是有困難時,在現行法律是否有扶養義務? 等等... 這些和同性戀戀人遇到的問題是一樣的嗎? 同性戀戀人雙方在現行法律上是陌生人 但亂倫家庭可不是... 就以這點來看,我認為就算開放近親婚姻,也不會有幾人會來登記 因為他們不需要完整婚姻也有類似婚姻制度的功能 PS: 親屬之間的關係和婚姻的親密度相比有弱一點,但若該當事人沒有結婚 在法律和文化的繼承上則和婚姻差不多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7.32.49
evilcherry:很想貼澤越止的家譜上來,但這一堆人理論上就是有媽沒 12/01 13:57
evilcherry:爸的人,對不對? 12/01 13:57
chipretender:樓上這口味超重的啦 12/01 13:57
a5378623:實際上可能不需要,可是仍然可以討論態度是否支持啊 12/01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