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rk:"不支持"跟"反對"跟"反對莫名其妙的反對"好像是不同的事? 12/01 16:10
※ 引述《Dandimdunk (Dan)》之銘言:
: 標題: Re: R: 關於婚姻的本質
: 時間: Sun Dec 1 10:27:0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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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支持別人吃屎跟麵包或任何沒被證明不可食用物
:
: 因為你要我們有擔當的一起支持近親婚姻
:
: 所以你認為異性戀能被改變嗎
:
: 若無法證明異性戀跟同性戀都可被改變,那你…
: 記得去連署支持同性戀者喔謝啦
:
: 最後,你還沒告訴我為何把不同層次類別的項目放一起做比較喔再麻煩你不要跳著回答我的疑問囉
如果你認為「因為麵包沒有被證明不可食用所以我吃麵包」
那確實,你應該支持他人食用任何沒有被證明不可實用的食物
而我要論證的並非「近親相戀不可被改變」或者同性戀和進親相戀都可以被改變
我只是質疑,主張「因為同性戀不可以改變所以支持同性戀婚姻」的人,除非他能證明近
親相戀可以改變,或者他有其他異於同性戀婚姻的部分,否則他應該一同支持近親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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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的問題還請你先說明為什麼不同範圍不能一起討論
同性戀是大範圍,近親相戀是小範圍;
可是反過來說,相較於異性戀,同性戀也是小範圍,憑什麼可以相提並論?
由此可知,範圍的大小並不必然影響兩者一起討論的正當性,還請你進一步說明
: → Dandimdunk:殺人慾沒有等於殺人 眼睛加油 你能把近親結婚的不良結 12/01 10:29
: → Dandimdunk:果拿掉討論 當然也能把殺人慾拿掉討論 因他們都不是必 12/01 10:31
: → Dandimdunk:然發生結果 12/01 10:31
如果是沒有殺人的殺人慾,我認為完全沒有問題(如果你保證他絕對不會殺人)
另外,我沒有把近親結婚的不良結果拿掉不討論,只是順序上我想要晚點在討論,你要討
論也可以一起討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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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55.3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61.63.55.3 (12/01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