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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近親婚姻我其實有一個困惑:到底近親戀愛在意義上能不能被化約到同性戀、異性戀 、雙性戀? 或者換個角度看好了,同性戀、異性戀以及雙性戀這三個族群在範疇上是互斥的,你並 不能夠說一個人同時是同性戀和異性戀(你只能夠說,他是雙性戀),你也不能夠說一個人 同時是雙性戀和同性戀(這個例子爛了一點,但應該可以看出這之中的怪異之處),以此類 推。 但近親戀愛卻不同於以上三個族群,似乎在意義上,有可能一個人可以同時是近親戀愛又 是同性戀、異性戀或者雙性戀,但與此同時,如果反省之前的說法,就會發現一個人又不 可能同時是近親戀愛+異性戀和同性戀。 我並沒有反對近親通婚或談戀愛,但是否基於上述想法,一些人會主張近親戀愛根本只是 假象而已?換句話說,如果以上想法為真,一個人會與自己的近親談戀愛並不是因為他是 近親,那只是一種巧合而已。 一個人是男同性戀(不是雙性戀或者異性戀),但卻也想和自己的母親或者女性三等親談戀 愛的情況真的有可能發生嗎?好像哪裡怪怪的。 但似乎,有些研究報告顯示近親確實對人會具有某種性吸引力。那麼問題會不會是出在 我們區分這些族群的方式?是依據對象來區分?還是僅僅依據性別來區分? -- 艾德華:我知道很多人都會覺得一個上百歲的吸血鬼愛上16歲的女孩有多荒唐。他們肯 定會想:一個有一世紀歷練的文藝青年會和愛看醜女貝蒂的女孩聊些什麼呢? 刀鋒:上帝阿!打從預告片上映時我就覺得你們這對狗男女噁心死了! 每晚我都做同一個惡夢,追著同一個小白臉,手中緊握著要捅進他胸口的木樁。 但每一個晚上......我總在釘死那個混蛋前就醒了! By 刀鋒戰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8.151 ※ 編輯: sunny1991225 來自: 114.42.208.151 (12/01 16:40) ※ 編輯: sunny1991225 來自: 114.42.208.151 (12/01 16:42) ※ 編輯: sunny1991225 來自: 114.42.208.151 (12/01 16:53)
Dandimdunk:感謝分析 但似乎沒有結論? 12/01 18:25
kuopohung:爸爸和兒子成為戀人??? 12/01 20:23
那正是我困惑的地方。要解釋這個現象其實有這幾種方式: 1.「兒子是同性戀,只是剛好對象是爸爸」 2.「兒子其實有近親戀愛傾向,而對象是他的父親」 3.「兒子是男同性戀,又有近親戀愛傾向,而對象是他的父親」 1應該很明白不需要多解釋。2的說法是把近親戀愛和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一樣都視為 一種性向選擇,這個說法有沒有問題,得和3一起討論比較明顯。 在3裡面,你會發現兒子在決定自己的戀愛對象時提供了兩個標準,一個是近親,一個是 同性。問題就在於,如果我們只從1就能夠解釋這種現象的話,憑什麼我們要接受3這種 例子的存在?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我們回去看2,我們仿佛是在宣稱有可能有這樣的情況:你在做談戀愛 的對象抉擇時,可以完全不依據性別來做決定。我認為這和常識是有很大的衝突的。 2和3其實都支持有近親戀愛的現象存在,但就解釋力來看,1會是比較可信的。所以要嘛 支持近親戀愛的人可以提出更好的例子支持它們是獨立的、不能被化約到同性戀、雙性戀 、異性戀的概念,不然他們應該只剩兩條路可走,一個就是承認近親戀愛其實不存在, 不然就是否認近親戀愛應該與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放在同一個類中討論。
zerodsw:親子丼(? 12/01 20:40
※ 編輯: sunny1991225 來自: 61.228.4.169 (12/01 21:06)
Dandimdunk:同意 12/01 21:07
kuopohung:愛情的東西是個人私領域的情感 12/01 21:18
kuopohung:問題在於該族群是否有其婚姻關係的需要? 12/01 21:19
kuopohung:或是需不需要開放婚姻關係給他們? 12/01 21:20
kuopohung:這問題又回到我那篇了,亂倫根本不需要婚姻關係也有類似 12/01 21:20
kuopohung:婚姻的功能 12/01 21:21
kuopohung:若要談到亂倫族群是否需要婚姻,那不如就更激進的問 12/01 21:23
kuopohung:婚姻的互相結合做為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否恰不恰當? 12/01 21:23
kuopohung:政府有無存在的必要性? 12/01 21:24
sunny1991225:我的問題其實更接近於,即使就像有些人所說的,婚姻 12/01 21:24
sunny1991225:是建立在自由戀愛之上,但這是否意味著承認這點的 12/01 21:25
sunny1991225:同性婚姻支持者如果不支持亂倫族群婚姻就會不一致 12/01 21:25
davidkid:思考到最後我覺得我蠻同意毀家廢婚派的XD (激進 12/01 21:26
sunny1991225:,用更激進的方式來表達好了:如果近親戀愛不存在, 12/01 21:27
sunny1991225:或者本質和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根本不同,那麼根 12/01 21:27
sunny1991225:本沒有這種不一致的問題 12/01 21:28
sunny1991225:你要嘛不承認亂倫婚姻,要嘛就是承認亂倫婚姻應該用 12/01 21:29
sunny1991225:不同於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的方式去談 12/01 21:29
kuopohung:我的看法和你的切入點完全不同 12/01 21:40
kuopohung:婚姻之間的男女結合是社會運作的基礎 12/01 21:41
kuopohung:之後衍伸出家族的關係 12/01 21:41
kuopohung:這點來看,結婚的雙方不必然需要有感情基礎 12/01 21:41
kuopohung:問題點應該圍繞在婚姻之間結合是社會運作的基礎上來談 12/01 21:44
mardrea:為什麼必須先"他是某類人"然後才具有某種行為 而不是先 12/02 13:09
mardrea:愛上了 才依愛上的對象被別人定義族群呢 12/02 13:10
mardrea:我的意思是 你在回推文中所寫的3點 為什麼是"因為他是同 12/02 13:11
mardrea:性戀 所以他愛上是男人的爸爸" 而不是"因為他愛上了爸爸 12/02 13:12
mardrea:所以他是同性戀" 更簡化來說 "因為他是同性戀 所以他愛 12/02 13:13
mardrea:男人" 這就是一般人的邏輯 先天的是類別 但為什麼不是 12/02 13:14
mardrea:" 因為他愛上男人 所以他是同性戀" 先天的是愛情呢 12/02 13:14
byon1009:push 12/02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