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ndimdunk:感謝分析 但似乎沒有結論? 12/01 18:25
推 kuopohung:爸爸和兒子成為戀人??? 12/01 20:23
那正是我困惑的地方。要解釋這個現象其實有這幾種方式:
1.「兒子是同性戀,只是剛好對象是爸爸」
2.「兒子其實有近親戀愛傾向,而對象是他的父親」
3.「兒子是男同性戀,又有近親戀愛傾向,而對象是他的父親」
1應該很明白不需要多解釋。2的說法是把近親戀愛和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一樣都視為
一種性向選擇,這個說法有沒有問題,得和3一起討論比較明顯。
在3裡面,你會發現兒子在決定自己的戀愛對象時提供了兩個標準,一個是近親,一個是
同性。問題就在於,如果我們只從1就能夠解釋這種現象的話,憑什麼我們要接受3這種
例子的存在?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我們回去看2,我們仿佛是在宣稱有可能有這樣的情況:你在做談戀愛
的對象抉擇時,可以完全不依據性別來做決定。我認為這和常識是有很大的衝突的。
2和3其實都支持有近親戀愛的現象存在,但就解釋力來看,1會是比較可信的。所以要嘛
支持近親戀愛的人可以提出更好的例子支持它們是獨立的、不能被化約到同性戀、雙性戀
、異性戀的概念,不然他們應該只剩兩條路可走,一個就是承認近親戀愛其實不存在,
不然就是否認近親戀愛應該與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放在同一個類中討論。
→ zerodsw:親子丼(? 12/01 20:40
※ 編輯: sunny1991225 來自: 61.228.4.169 (12/01 21:06)
推 Dandimdunk:同意 12/01 21:07
推 kuopohung:愛情的東西是個人私領域的情感 12/01 21:18
→ kuopohung:問題在於該族群是否有其婚姻關係的需要? 12/01 21:19
→ kuopohung:或是需不需要開放婚姻關係給他們? 12/01 21:20
→ kuopohung:這問題又回到我那篇了,亂倫根本不需要婚姻關係也有類似 12/01 21:20
→ kuopohung:婚姻的功能 12/01 21:21
→ kuopohung:若要談到亂倫族群是否需要婚姻,那不如就更激進的問 12/01 21:23
→ kuopohung:婚姻的互相結合做為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否恰不恰當? 12/01 21:23
→ kuopohung:政府有無存在的必要性? 12/01 21:24
→ sunny1991225:我的問題其實更接近於,即使就像有些人所說的,婚姻 12/01 21:24
→ sunny1991225:是建立在自由戀愛之上,但這是否意味著承認這點的 12/01 21:25
→ sunny1991225:同性婚姻支持者如果不支持亂倫族群婚姻就會不一致 12/01 21:25
推 davidkid:思考到最後我覺得我蠻同意毀家廢婚派的XD (激進 12/01 21:26
→ sunny1991225:,用更激進的方式來表達好了:如果近親戀愛不存在, 12/01 21:27
→ sunny1991225:或者本質和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根本不同,那麼根 12/01 21:27
→ sunny1991225:本沒有這種不一致的問題 12/01 21:28
→ sunny1991225:你要嘛不承認亂倫婚姻,要嘛就是承認亂倫婚姻應該用 12/01 21:29
→ sunny1991225:不同於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的方式去談 12/01 21:29
推 kuopohung:我的看法和你的切入點完全不同 12/01 21:40
→ kuopohung:婚姻之間的男女結合是社會運作的基礎 12/01 21:41
→ kuopohung:之後衍伸出家族的關係 12/01 21:41
→ kuopohung:這點來看,結婚的雙方不必然需要有感情基礎 12/01 21:41
推 kuopohung:問題點應該圍繞在婚姻之間結合是社會運作的基礎上來談 12/01 21:44
推 mardrea:為什麼必須先"他是某類人"然後才具有某種行為 而不是先 12/02 13:09
→ mardrea:愛上了 才依愛上的對象被別人定義族群呢 12/02 13:10
→ mardrea:我的意思是 你在回推文中所寫的3點 為什麼是"因為他是同 12/02 13:11
→ mardrea:性戀 所以他愛上是男人的爸爸" 而不是"因為他愛上了爸爸 12/02 13:12
→ mardrea:所以他是同性戀" 更簡化來說 "因為他是同性戀 所以他愛 12/02 13:13
→ mardrea:男人" 這就是一般人的邏輯 先天的是類別 但為什麼不是 12/02 13:14
→ mardrea:" 因為他愛上男人 所以他是同性戀" 先天的是愛情呢 12/02 13:14
推 byon1009:push 12/02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