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Philosoph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先說在前面,我跟馬克斯/女性主義不熟,如果有人對馬克思/韋伯/女性主義等人對於婚姻 的分析比較熟,請幫我補充或指正。 Marrige 的概念在基督教倫理中有千絲萬縷的糾隔, 馬克斯認為,「家庭」是「國家收編人民的方式」不是沒有道理。 因為透過婚姻內部的分工,男性從事生產,女性從事再生產(煮衣洗飯、性、溫情), 得以極大化資本主義商業模式的利益。 而這樣的家庭模式又跟基督教倫理的「忠誠」「貞節」觀念交媾,創造了現代性的 「一夫一妻」概念。(所以一夫一妻是被創造出來的,不是天生就有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然而,在當代社會當中,男主外女主內的生產模式也已經不適用。 雙薪家庭的出現,和許多家庭功能的「外包」(最明顯的就是外食文化興起), 讓一夫一妻的「生產/再生產」關係不再必要。 資本累積、個人的主體性提升,也讓我們有更多條件去反思「一夫一妻」的正當性。 因此,如果不擺脫基督教倫理的糾葛, 把婚姻除魅,拉回到「現代國家」的角度去討論, 很難有共識。 (我並不是說基督教的文化想像是「錯」的, 而是他不符合婚姻作為現代國家基本單位的想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一步講,婚姻就是一個特權階級。 婚姻替國家減少老人關懷、幼兒托育、甚至男性性犯罪的成本, 與此相對的國家給予他許多的特權。 就像現在我們常常看到的,配偶有各種同居人無法享有的權利。 但這就造成了另外一個問題, 「無法進入婚姻的人,相對的,他們的權益就被侵害了。」 這裡的無法進入,不單指同性戀者,也包括因為各種原因而不結婚的人。 包括家人反對、財力不足、工作場所的要求...... 他們需要負擔大量的額外成本,去享有婚姻內部提供的再生產服務, 以及婚姻外部,由國家提供的各種便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現今轟轟烈烈的同性婚姻議題,要面對一個根本上的問題。 同志希望藉由獲得「家庭」的特權地位,來解決一部分的權益問題。 但這個過程卻是藉由「吸納異性戀中產階級的價值」來達成的。 意思是說,雖然我是同性戀,但是我也跟你們異性戀中產階級一樣, 我也對伴侶忠誠、我也有光鮮亮麗的工作、我也有充足的收入可以負擔家庭的開支、 我也可以很好的教養小孩... 那, 沒有光鮮亮麗工作的同性戀要怎麼辦呢? 習慣以不完全信任不完全忠誠的短暫親密關係作為情感養分來源(俗稱約炮)的同性戀怎麼 辦呢? 靠約聘、打工,收入不穩定的同志怎麼辦呢? 一言以蔽之,沒有資本可以進入家庭旅途的同性戀(跟異性戀)要怎麼辦呢? 當一部分同性戀使用這些中產階級價值往上爬的時候, 相對的就是把另一群同志往下踩:「我達不到這個標準,我不敢公開出櫃。」 如果達不到這些標準,那他們「連同性戀都當不成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三套家庭法案來探討,會發現伴侶盟確實採用了一些比較細緻的做法。 提供了伴侶制度與多元成家的選項,讓沒有性關係者也有機會享受家庭的特權。 但在支持的同時,我們還是要保留對於家庭與婚姻最根本的批判。 那就是「為什麼要有家庭特權?」「沒有家庭特權的人怎麼辦?」等更廣泛的問題。 (12/04晚上八點的更新) 就在剛剛,苦勞網刊出了最新一篇的「毀廢再申論」專欄。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6577 是清大郭彥伯學長的文章(沒想到理工科的他現在竟然跑去交大社文所了),寫的非常好, 比起前面幾篇算是清楚許多。非常全面且詳細的提出了對於婚姻這個不公平結構的質疑。 非常值得一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iamalam2005 來自: 1.169.130.57 (12/04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