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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弟第一次在這版上發文,請大家多多指教 只是突然有個很奇特的想法想跟大家討論: 若在人類中有一種極特殊的隱性基因 且這基因可能在未來能讓基因科學有重大突破 但現在尚未被發現,卻已經瀕臨絕跡 偏偏這最後一代是同性戀,也就是說這基因將從此絕跡 那我們是否該立法禁止同性戀,以保障這類特殊基因的延續? 我得先承認這假設有點過於偏頗, 畢竟基因這東西是會隨著世代傳承而擴散出去的, 除非是長期的近親交配搭配滅門慘案,不然不太可能發生 但我若站在「每個人的基因都是獨一無二的,都必須保障其延續的可能性」的角度 來反對「所有無法延續基因的各種行為」 合理嗎? 我需要一個能駁倒我的論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37.50
byon1009:為了可能研究出人體永續發展 應全面開放合法人體實驗 02/09 16:40
byon1009:上述合理嗎? 我沒有要戰 只是你可以發文前先重新思考過 02/09 16:41
roockie:基因獨一無二就必須保障延續的可能性,是要人不准死亡嗎 02/09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