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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6121824 (Blue蔡)》之銘言: : 這是小弟第一次在這版上發文,請大家多多指教 : 只是突然有個很奇特的想法想跟大家討論: : 若在人類中有一種極特殊的隱性基因 : 且這基因可能在未來能讓基因科學有重大突破 : 但現在尚未被發現,卻已經瀕臨絕跡 : 偏偏這最後一代是同性戀,也就是說這基因將從此絕跡 : 那我們是否該立法禁止同性戀,以保障這類特殊基因的延續?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吧?男性可以用捐精的方式來達成,女性則可尋代理孕母 科技可以解決的事情幹嘛限制甲甲的戀愛自由,這一點都不衝突阿╮(′~‵〞)╭ 高興的話要生幾個還能決定,還不受婚姻一夫一妻的規定限制的生物多樣性阿 : 我得先承認這假設有點過於偏頗, : 畢竟基因這東西是會隨著世代傳承而擴散出去的, : 除非是長期的近親交配搭配滅門慘案,不然不太可能發生 : 但我若站在「每個人的基因都是獨一無二的,都必須保障其延續的可能性」的角度 : 來反對「所有無法延續基因的各種行為」 : 合理嗎? : 我需要一個能駁倒我的論點@@ 不合理,實務面很多人生過一個小孩後就去做結紮,他的小孩有沒有掛掉的可能?有 那會不會有一定的風險導致基因無法延續,會,這一點做結紮的人知不知道,知道。 但還是選了結紮,人有決定自己身體的自由不一定有決定生命的自由, 他可以選擇自己的基因要不要延續,現實中這點程度的自由爭議相較於自主生命自由 還是比較小的。 我們可以保障但不能限制他要不要這樣做,退步萬言好了,如果回歸到基因的必要性 上面來說也有其他的如同上面的科技方法可以達成【延續基因的可能性】 實在沒必要多立法律或者利用公權力去強迫當事人要做什麼, 特別是這個並沒有 侵害/無法迴避 到公眾利益的部分。 -- そう思ってると 突然その男は僕の見ている目の前で ツナギのホックを はずしはじめたの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6.157.41
soulempty:同意! 03/11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