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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有可能底下這個成立: : (1) B[Gb] & ~B[Gc] : (即: 布瑪認為江教授是善良的, 且布瑪不認為江院長是善良的) : 但底下這個不會成立(因為矛盾): : (2) λyB[Gy](b) & ~λyB[Gy](c) : (即: 江教授那個人本身(也就是江院長本身)具有「布瑪認為善良」的性質, : 且江院長那個人本身(也就是江教授本人)不具有「布瑪認為善良」的性質。) : 江教授就是江院長, 同一個人不能同時具有又不具有同一個性質。 : 因此(2)是矛盾的。 : 但(1)沒有矛盾, 布瑪可以認為江教授是善良的, 卻不認為江院長是善良的。 那如果 1.布瑪認為江教授是善良的 為真 且 2.布瑪不認為江院長是善良的 為真 且 3.江教授=江院長 此時 1.江教授具有「布瑪認為善良」的性質 的真假值如何? 2.江院長具有「布瑪認為善良」的性質 的真假值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57.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Philosophy/M.1396505261.A.FAD.html ※ 編輯: phantomsq (114.34.57.99), 04/03/2014 14:08:06
MathTurtle:這時我會說:「布瑪認為善良」並不是一個合法的性質 04/03 14:33
MathTurtle:同時,λ-abstraction 在此情形不能使用。 04/03 14:33
MathTurtle:並不是每一個描述都可以對應到一個性質 04/03 14:35
MathTurtle:它至少必須要能夠代換,而belief context無法代換 04/03 14:36
MathTurtle:當我前面在引入λ-abstraction時,就是在假設它有對應 04/03 14:37
MathTurtle:到一個性質,並且假設了可互換性。而這假設在原本的 04/03 14:38
MathTurtle:III 和 IV 中並不明顯(所以才會讓人困惑),使用 04/03 14:39
MathTurtle:λ-abstraction 可以讓這假設浮上水面。 04/03 14:40
那到底在原題的情況下「被布瑪認為善良」、「被布瑪喜歡」是不是合法的性質? 如果不是,我們還能列出 III* IV* 的式子嗎? 如果是,那上面的問題怎麼辦呢? (布瑪認為達爾是外星人,布瑪不認為貝吉塔是外星人,達爾是貝吉塔) 總不能既是又不是吧? ※ 編輯: phantomsq (114.34.57.99), 04/03/2014 15:44:47
MathTurtle:嗯,我前面的意思沒有講清楚。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人認 04/03 15:48
MathTurtle:為你的那兩個論証是有效論証,那麼他其實是把「被布瑪 04/03 15:49
MathTurtle:喜歡」,以及「被布瑪認為善良」當成合法的性質。 04/03 15:50
MathTurtle:而這麼做的邏輯形式正確來講是III*和IV*。 04/03 15:50
MathTurtle:而反對這個的,也就是主張那兩個論証是無效論証的人, 04/03 15:51
MathTurtle:主要的反對理由會是:III*或IV*雖然是有效的,但不是 04/03 15:52
MathTurtle:你原本提那兩個論証的符號化。原因是:「被布瑪認為善 04/03 15:53
MathTurtle:良」和「被布瑪喜歡」並不是合法的性質,不能用來符號 04/03 15:55
MathTurtle:化原句。 04/03 15:55
我覺得怪怪的,套用類似 III 的文字版,假設以下成立: 1.對於所有x,如果布瑪認為x是外星人,則布瑪認為x善良 2.布瑪認為達爾是外星人 3.布瑪認為貝吉塔不善良 4.達爾是貝吉塔 此時直覺上應該能有效推出以下結論耶... 5.布瑪認為達爾善良 6.布瑪認為貝吉塔不是外星人 那這樣以上敘述要怎麼符號化呢? ※ 編輯: phantomsq (114.34.57.99), 04/03/2014 18: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