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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antomsq (小穎)》之銘言: : 數龜理解的「直覺上合理」似乎和我不太一樣呢... : 謬誤常分類為:不一致、不相干、不充分、不當預設, : 我說我認為直覺上合理,是指這推理沒有謬誤,也就是說對於這樣的論證: :  1.對於所有x,如果布瑪認為x是外星人,則布瑪認為x善良 :  2.布瑪認為達爾是外星人 :  3.布瑪認為貝吉塔不善良 :  4.達爾是貝吉塔 :  -- :  5.布瑪認為達爾善良 :  6.布瑪認為貝吉塔不是外星人 : 就我的直覺,前提沒有不一致,推論充分、有效,結論沒有不一致也不會產生悖論。 : (我也覺得1.~4.無法推得「布瑪認為貝吉塔善良」及「布瑪認為達爾不是外星人」) : 如果前提矛盾,對我而言就不是「直覺上合理」。 : 所以問題依然存在: : 我的直覺錯了嗎? : 或是這套形式系統不合理? : 如果不合理,是否有其他能完美解釋這直覺的形式系統? : (順帶一提,我覺得直覺上1.是intensional context,但可以合理推論出5.6., :  所以,似乎不必預設extensional context,也能建立有效的推理?) 嗯, 這裡有點複雜, 要再分兩個case case 1.1 理解「布瑪認為x是外星人」和「布瑪認為x是善良」為extensional context 因此這裡的x可以代換同指涉的詞是合理的。 從這裡你可以推出: x=y -> 布瑪認為x是善良 iff 布瑪認為y善良 也因此, 前提1-4是矛盾的! (原因是, 前提1與2可以讓你得到 5.「布瑪認為達爾善良」, 再因為它是extensional context, 可以讓你推得「布瑪認為貝吉塔善良」。 這與前提3「布瑪認為貝吉塔不善良」矛盾 (須假設B[~P]iff~B[P])。」 Case 1.2 主張「布瑪認為x是外星人」是intensional context, 但認為句子1「對於所有x,如果布瑪認為x是外星人,則布瑪認為x善良」是合法的。 (在Quine的傳統下會認為它不是合法的, 因為you quantify INTO intensional context. But this has been protested by Kit Fine and many others.) 這似乎比較接近你的意思。 我們看一下這樣會有什麼結果: (1) 你可以在1中把 x 代入任何同指涉的詞 這並不是因為extensionality, 而只是因為你假設1為真, 並假設 UI (universal instantiation) 這條述詞邏輯的法則成立。 (2) 但是, 你無法把「布瑪認為達爾善良」代換為「布瑪認為貝吉塔善良」 也就是說, 你沒有 (x)(y)[x=y -> 布瑪認為x是善良 iff 布瑪認為y善良] 這一條。(因為這一條要是extensional context才可以用。 好, 在這個情況中, 1-4是一致的, 且可以推出5與6。 但是你同時有 「布瑪認為達爾善良」「達爾是貝吉塔」和「布瑪不認為貝吉塔善良」 而不矛盾, 是因為你有的是一個intensional context。 (而在1.中可以代換不是因為它是extensional context, 而是因為UI) 這應該是你的意思吧 : : Case 2. 假設「 x 可以代換任何同指涉的詞是不合理的」 : : →原條件無法推得 5.布瑪認為達爾善良 & 3.布瑪認為貝吉塔不善良 : : 這裡沒有問題, 但我們不能這裡推出「x 可以代換任何同指涉的詞是合理的」 : : 因為首先, 無法推得 5&3 並不表示 「5&3 不成立」, 而且 : : 其次, 就算 5&3 不成立, 並不構成可代換的理由。 : : (但5&3的成立可以構成「不可」代換的理由) : 抱歉我沒說清楚,我理解的是: :  諸如「有可能我喜歡江教授而不喜歡江院長」是 :  「不能合理假設 x 可以代換同指涉的詞」的唯一理由 : 因此,原條件不會推得 5 & 3 ,我們就沒有理由認為該假設不合理。 : 當然,如果除後者之外還有其他更多理由,這推論就會出錯。 : 不知數龜還有沒有其他理由呢? 嗯, 沒有理由推出並不會構成不可代換的理由啊, 如果你一定要一個理由, 那也可以是因為剛好一個為真一個為假。 但它的真或假並不是由我的前提推出來的。 所以我的前提雖然推不出「5&3」, 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假設「可代換是不合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3.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Philosophy/M.1396578161.A.3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