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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賽爾是數學家, 請用數學代數式去理解: 3+5+8=16 3+(5+8)=16 我不去指述5+8,而是將它看作另一個代數A: 3+A=16 A=13可以是很多種數的的結合:1+12, 1*13...... 我可以有很多組合去指述13, 將這些數的組合放入括弧中, 存而不論去直探這些數的組合所指向的A=13這個數, 這就是還原(reduce)。 運用在認識論上(也許很不精確?), 我看到某樣東西是類球狀的、紅色的、有香氣,咬起來脆脆的, 我可以逐一指述我正在認識的這件物品的每一項特徵, 但我也可以存而不論地將之把握為一個整體, 於是我反思地得出這個東西是「蘋果」, 甚至我連其名喚「蘋果」這個語言學上的定義都懸擱不論, 視「蘋果」這名稱是這件東西的一環, 那麼我還可以把握這件東西超越命名的本質, 這就是現象學還原。 ※ 引述《popik908 (來去自如)》之銘言: : 我最近在讀有關現象學的文章,書中提到現象學的一個主要主張是「存而不論」,書上的 : 解釋是「存而不論」等於「放在括號之中」,但看了還是不是很懂,想請問一下, : 「存而不論」是什麼意思呢?還有為什麼要用「放在括號之中」做比喻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Philosophy/M.1396865989.A.F24.html ※ 編輯: Augusta (140.112.4.181), 04/07/2014 18: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