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兩個案例,一個是李紹彰,一個是我高中死黨
昨天接到李的電話,我好久沒講那麼久的電話,耳朵好痛
他開門見山的說:我跟她分手了
哇!我嚇一跳!不會吧,我怎麼覺得好像昨天你才告訴我你追到了
怎麼今天就分手了?
個性不合吧..他一直強調,然後他們大吵一架就掰掰了
在一起多久啊..差不多一個月吧
另一個是我高中死黨,他們是還沒分,而且他還不知道我死黨要跟他分
他們也是一個多月而已,我還記得她當初是多麼熱烈的追求他
現在追到了,不過才一個月,她就告訴我她不想再聽到他的聲音
她開始找分手藉口:你不會玩,你不會甜言蜜語,你說話太無趣,你天天在唸書....
嗯,德不到拚命想要,得到了卻把他當垃圾丟掉,不虧是我死黨...
她有天說了一句話:為什麼...我們都遇不到那種...讓彼此都可以燒起來的人...
所謂轟轟烈烈,似乎是要在有閒的時候才烈的起來
而且還要有天時地利人和,這太不容易了吧
所以說呢 有沒有愛沒所謂 快不快樂有所謂~
--
這首歌真的很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