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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兩個案例,一個是李紹彰,一個是我高中死黨 昨天接到李的電話,我好久沒講那麼久的電話,耳朵好痛 他開門見山的說:我跟她分手了 哇!我嚇一跳!不會吧,我怎麼覺得好像昨天你才告訴我你追到了 怎麼今天就分手了? 個性不合吧..他一直強調,然後他們大吵一架就掰掰了 在一起多久啊..差不多一個月吧 另一個是我高中死黨,他們是還沒分,而且他還不知道我死黨要跟他分 他們也是一個多月而已,我還記得她當初是多麼熱烈的追求他 現在追到了,不過才一個月,她就告訴我她不想再聽到他的聲音 她開始找分手藉口:你不會玩,你不會甜言蜜語,你說話太無趣,你天天在唸書.... 嗯,德不到拚命想要,得到了卻把他當垃圾丟掉,不虧是我死黨... 她有天說了一句話:為什麼...我們都遇不到那種...讓彼此都可以燒起來的人... 所謂轟轟烈烈,似乎是要在有閒的時候才烈的起來 而且還要有天時地利人和,這太不容易了吧 所以說呢 有沒有愛沒所謂 快不快樂有所謂~ -- 這首歌真的很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