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perMP3:我不能再同意你更多! 218.168.181.31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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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ttleLunar () 站內: Hate
標題: Re: 我是萬芳的 怎樣?
時間: Wed Apr 6 11:18:15 2005
個人覺得
誰犯了罪 就得承受社會輿論壓力 法律制裁
千金難買早知道
既然犯了法
就要有勇氣承受社會上正確或是不正確的輿論或批評
今天不管是否校方刻意隱滿或著是沒有
今天不管司法怎麼處置這件案子
今天不管那個女學生的家人如何如何陳述
今天不管大家怎麼看待這件悲劇
我個人的意見
只是覺得
那個男孩
該死
最後 依照hate板的習俗
幹
我最杜濫強暴犯
你等著被捅屁眼吧
幹
有種去整正當當交個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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