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teryuyu (璇子)
看板WFSH
標題新聞報導統整
時間Fri Apr 8 18:39:10 2005
萬芳性侵事件,新聞統整
1. 2. 3. 為重要時間點,後有問號者為不確定時間事件,只是有可能有當天
西元2004
五月
去年五月,許姓男學生將女友強帶至學校活動中心頂樓性侵得逞,還以手機拍下女學生的裸照。---中國時報 4/6
萬芳高中一名高二男生去年5月以商討課業為藉口,將一名高一女同學誘騙至校內活動中ꐊ蓱坅I害得逞,還用照相手機拍下被害者的裸照,並燒成光碟恐嚇要求繼續交往
----東森電子報4/5
1.裸照與性侵時間點。
十一月
去年十一月,男方要求被害人退出某社團不果,動手毆打被害人至輕微腦震盪。
--中國時報4/6
11/6
女學生母親說,去年11月6日男同學把她打到受傷,教官送她回家,拍胸脯向家長保證女
兒在學校會安全,但事後教官根本沒有處分---台灣日報 4/6
1.家長知情時間點?
2.學校知情時間點
11/18
11月18日簽立切結書,表明日後不再往來。----台灣日報 4/5
女同學因為害怕家人受連累,直到去年十二月十五號,又被性侵打到腦震盪甚至頸椎嚴重受傷送醫後,仍不敢讓家長知道,而當時校方及督學甚至男方家長都早已知情-----華視新聞 4/5
直到去年12月,男學生把她打成腦震盪,忍無可忍,才把真相告訴老師,但校方卻以感情
糾紛處理,男方付了5萬元醫藥費,聲稱已和解;女學生求助無門,才終於在3天前告訴父
母,但身心已嚴重受創---- 新浪網 4/6
1.驗傷單時間點?
2.學校知情(暴力事件)時間點
3.家長知情時間點?
4.學校處分男同學,轉校時間點
5.教官拿到光碟時間點?
6.和解時間點?
7.寫切結書時間點 (中視照出的切結書日期)
十二月
12/15
女生12月15日又割腕自殺----台灣日報 4/6
12/?
後來十二月男生再度毆打女生,學校覺得事態嚴重,才建議女生家長驗傷報警處理
-----中國時報 4/6
1.驗傷時間點?
2.學校勒令男同學轉學時間點?
西元2005
四月
4/5
被害女學生由家長陪同至警局報案。女學生原本僅控告許姓男同學毆打傷害,不過警訊時
,女學生提到光碟一事,警方查問細節,女學生才說出曾遭性侵以及強拍裸照一事。
---中國時報 4/6
1.女方家屬報案,進入司法程序。
2.家屬都在知道性侵與裸照時間點?
3.新聞媒體開始報導
4.學校知道性侵時間點?
5.學校要求女生停課時間點?
4/6
6日上午,校長帶著當時處理性侵害的教官出面道歉,不過還是否認隱瞞真相,被性侵害
的女學生不排除與教官當面對質。爆發性侵害事件又把被害人停學的高中6日上午阻攔媒
體入校採訪。將近一個小時後,校長才帶著處理高中女生性侵害事件的主任教官出面說
明。 ---民視 4/6
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6日表示,當時學校被告知光碟是男女朋友的交往書信內容,所以
沒有打開來看,至於女學生被暴力對待一事,吳清基則坦承,學校在通報上確實有疏漏
--- 蕃著藤新聞 4/6
1.學校公開道歉時間點
2.校長主任說明時間點
3.教育局長出面時間點
4/7
考績會做出的懲處依情節輕重分別是:主任教官大過一次,學務主任、生輔組長各記過一次,輔導主任申誡一次,有關校長向教育局自請處分部分,教育局考績委員會決議校長申誡一次,其他的處分則是尊重考績委員會的處理。
教育局主任秘書唐德治表示,之所以進行處分,是因為校方警覺性不足,在校園發生暴力事件時並未通報,而非對性侵害事件隱匿不報,他們也相信校方之前確實沒有收到任何顯示有性侵害的訊息。 ---台灣日報 4/7
遭性侵女學生停課3天 上午返校 北市萬華高中女學生遭性侵案,教育局昨天將主任教官
記一大過處分,被要求停課的女學生,上午返回校園!家長說女學生得知可以返校,勇敢
返校,上課情形也很順利, ---TVBS 4/7
1.行政院教育部教育局考績會做出懲處
2.女生停課返校
未知時間點:
1. 男方出國時間?
2. 學校家長知情時間?
3. 男同學轉學時間?
4. 雙方家長和解時間?
新聞矛盾處:
1.家長知情時間說法不一
2.學校知情時間說法不一
個人評論:
1. 不論事實真相如何,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那就靜待司法還以公道。
2. hate版的言論,看看就好,那裡本來就是讓人不理性的地方,人家要罵不論罵的是對
是錯,都是黑特版允許的,你可以選擇不要看跟回罵,不過那都不代表什麼。
3. 雖然我也不想相信,但是考績會要做出懲處是必須經過專人調查的,當然由於官僚文
化碰到事情炒大後就會處份的較嚴,但既然會懲處恐怕是真的有所疏失,延遲上報的
確是可避免的,既然規定要上報就該上報,不上報難免會有人說刻意隱瞞等閒語。
至於警覺性不足…這個…個人是覺得這個罪項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說法
4. 大家最不滿的地方我想莫過於媒體一直報導學校刻意隱瞞,限制被害女學生
就這點分析一下:
a.就算學校的確是事前知道,學校唯一的錯也只是沒有上報教育局,無論報警或是公
開都不是學校的義務,而教育局既然懲處記下來沒有這一項,我相信學校是沒有
隱瞞的。
b.至於學校對被害女學生的態度,不是當事人無從得知,她和她母親說的話更不足
取。客觀看來,限制被害女學生到校對學校是有什麼好處了?她母親的說法是學
校以妨害校譽為由禁止她到校??(其實這一段我上網看遍三台的新聞都沒看到…
誰告訴我一下哪家電視台出現她媽媽出來講的話?)
基本上,我想不出哪裡會妨害,怕媒體報嗎?媒體按理說之前也是不會知道是哪位
學生,而且與其放她在家讓媒體採訪,進來學校學校不是更可光明正大的拒絕媒體
進入採訪?
另外,就個人經驗而言,我也不認為教官與程主任是這種人。
5. 從頭到尾我最不能理解的是女方家長的態度:
1. 報案時間非常的奇怪
從各方資訊來看,按理說就算是最後一次挨打也是十二月的事情,那為什麼一直
到四月初才報案?
我能想到的理由:1.女生到4月才說出她被性侵
2.原本和解的條件沒有拿到才報警
2. 認為學校隱瞞事情
就我的經驗,我們學校發生什麼芝麻大小事都會通知家長,像我不過因為聯絡簿
常常沒交被記個警告,信寄回家就被打個半死= =b,
不可能之前都沒告訴家長, 所以家長會這樣認為,可能原因:
1.家長只知道暴力不知道性侵,認為學校早就知道性侵卻沒有告訴家長
要是真的是這樣就有鬼了,你都不知道你女兒被怎樣了,她都不告訴你了
你是覺得她會先去告訴教官就是了= =b
再者,學校也不可能不告訴家長,除非女學生強烈要求吧…不過我覺得真是這樣
學校一定還是會先通知家長,不通知你學校有什麼好處?
2.家長想藉此向學校撈一筆
這年頭大家的觀念都很奇怪,在台北市跌倒申請市賠,在台灣受傷申請國賠,
好像你在哪裡出事那裡的人就該賠你一樣,家長不敢找男方家長要錢就找學
校,所以拼死拼活也要安個罪名給學校。
3. 一般女生發生這種事,躲媒體都來不及了,怎麼她們好像很想鬧得更大一點一樣
不過我平常沒在看電視,上網看的三台新聞都沒看到她或她母親的發言,其實我ꐊ 也不知道文字上她們發的那些言是哪來的,也是有可能是記者瞎掰的啦…
4. 一直認為學校偏坦男方
基本上今天一個學校能做出做的的處分也不過就是記過休學,輔導轉學和退學
其實都差不多,學校既然做了,不知道他們有什麼不滿的?
報案或怎樣的,本來就應該由她們自己出面,那不是學校的責任
6. 事情發生了就是發生了,學校想必會受到衝擊…(這兩屆的學弟妹真的很可憐…)
不過高中國中國小發生這類事情,我們學校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一陣子就會過去了,會不會影響升學率這類…頂多這年有影響吧…也不用想得太嚴重
最後,我在萬芳六年,過得都非常的自由快樂
我喜歡萬芳的老師,同學,和美麗的校園
我以身為萬芳人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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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 你 只有你 能擁有微笑的星星^^* _ˍˍ▃▂▂ˍˍ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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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RISO:很精闢的分析!! 210.85.38.149 04/08
推 Jofice:先謝了 61.229.38.173 04/08
推 Jofice:對了你辛苦了.改天出來吃個飯吧 61.229.38.173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