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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ITHBB ()》之銘言: : 最近從大陸論壇找到了規則書63頁 : 平常打有些問題幾乎看這個就有解 : 發現了 支付式能力的使用條件是要擁有優先權 : 410.2 擁有優先權的玩家可以選擇做下列事情。 : ·使用瞬發牌(見規則409) : ·使用能力(見規則701) : ·完成任務(見規則306) : 這樣意思是支付是能力不是順發? : 在對手的回合 我的切斧如果被冰霜震擊指定了 : 我不能立刻支付點數、消滅切斧 : 隨便指定對方的技能(像是圖騰)消滅這樣嗎 : 或像是部落盟軍 祭司 凱迪姆 : 被提議戰鬥 操縱者確定沒有保命的手段了 : 也不能把剩下的點數全部花掉 拿來打人、補血 : 這樣我的理解對嗎 囧? "支付"的等義詞是"代價" 這與能力無關,也與瞬發無關 另外,不只是使用支付式能力,要使用任何牌都必須擁有優先權 並且優先權是會移轉的 在你舉的例子裡 1.對手的回合,對手使用冰震 ==>優先權在對手,但使用冰震,優先權就移轉給你了 2.優先權在你這,自然可以啟動切斧的能力,但"代價"需先支付 所以先付資源,並且消滅切斧 ==>優先權再轉給對手 如果在沒有其他回應的情況下,倒著解回應堆疊,所以 1.處理切斧的異能,你消滅對手某東西 2.處理冰震,但因切斧已在棄牌地,故目標不合法,冰震無效。 優先權是一種使用牌的權力 有許多情況會導致優先權的轉移,這個就有機會再說了 附帶解答祭司的問題~ 你當然可以把剩下的點數拿來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歡迎來世界樹打牌唷~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文德路210巷30弄45號1樓(文德捷運站2號出口) 電話:(02)2798-79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