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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當事人來信檢舉 ┌─────────────────────────────────────┐ │ 文章代碼(AID): #1FCfpvPC (WOW) [ptt.cc] [爆掛]撲街紛(Milk紛)撲街好威阿!?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8717049.A.64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asd80602 □ [爆掛]撲街紛(Milk紛)撲街好威阿!智XD最平衡! 三. 違反以下板規,水桶30天,視嚴重情況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a. 散佈個人隱私資訊者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本文內有數張圖有當事人的 e-mail、ID 等資訊,因此 asd80602 水桶30天,原文砍除。 板規已訂、不得不為,請 asd80602 和當事人見諒。 很抱歉打擾大家討論的興緻,但規定就是規定了。 也請板友注意,小心爆料時資訊透露的範疇,避免踩到板規 (或是個資法) 。 另,當事人已在巴哈姆特回覆: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503&snA=6375&locked=F&page=2&gothis=108241#108241 縮址:http://tinyurl.com/7ju2zdj 因為事關官方的處理態度,本討論串暫時不鎖串。 推文也可逕行討論,但以不透露當事人遊戲以外的資訊為主,感謝板友配合。 -- 有被噓的準備了,請用力… -- ※ 編輯: BigCat 來自: 114.40.15.63 (02/09 11:50)
psalmian:偏不噓 02/09 11:50
UtsuhoReiuzi:你叫我嘘我就噓 那我多沒尊嚴啊(? 02/09 11:51
Ithildin:更新不順噓一個(欸) 02/09 11:51
jonahlin:有古代攔轎喊冤要先挨板子之感 這樣處置還不錯 02/09 11:53
bf:讚 更新好順 02/09 11:54
neverbbs:所以PO rc語音算是違反版規? 02/09 11:56
主要是某張圖裡有當事人的 e-mail 位址……
neverbbs:喔 因為有Email,和ip,所以違反版規 02/09 11:57
rayba:這跟幫智xd河蟹有甚麼兩樣 , allpost找的到原文哦 02/09 11:58
對官方的處理態度當然可以繼續,討論只要不牽扯到「當事人遊戲以外的資訊」都不禁
rayba:應該讓asd80602修改之後重新post在把它水桶吧 02/09 11:58
drummers:是PO出了信箱 那是他跟紛的共用帳號<<要證明沒轉走那個 02/09 11:58
neverbbs:我不知道版主有沒有先私下警告,但是感覺就在幫官方河蟹 02/09 11:59
rayba:只能說 那篇砍了 你又搶先把它水桶30天 這件事就這樣鬼隱了 02/09 11:59
rayba:也許版主是一片好意 , 但是外人看起來就像蓄意河蟹 02/09 12:00
精華區有鎖文備份,當然原po在30天後要把馬賽克過的東西po上來也可以。
rayba:allpost也變無文章內容 , 看來真是河蟹了 02/09 12:00
jiangee:紅的明顯,大家趕快去GOOGLE找備份阿XD 02/09 12:01
declare:外人吃飽太閒沒事幹喊修 02/09 12:01
neverbbs:智殘D收錢保護特定玩家,跟你沒關係對吧 02/09 12:03
我實在不知道按板規辦事為什麼會牽扯到替官方和諧。 純論對官方處理的態度的話,也已經講了只要不牽涉到遊戲以外的個資都不禁討論啊。
holymoon99:對世界之樹的玩家來說 不是外人巴 物價被搞成這樣... 02/09 12:03
rayba:說的也是 世界之樹憑空多幾百萬合法黑金 好像跟我也無關 02/09 12:03
neverbbs:反正遊戲爛掉,也和我沒關係,愛黑錢愛賣台幣都跟我無關? 02/09 12:04
rayba:幸好我沒世界之樹的人物 , 跑不掉的就留在鬼島等死吧 02/09 12:04
holymoon99:30天後早就沒人管囉... 02/09 12:04
neverbbs:文章有說,有一千四百萬轉到別SERVER 02/09 12:04
rayba:台灣官方一向大絕就是冷處理避風頭 30天後世界之樹都開花了 02/09 12:05
那看有沒有人要整理遮過當事人「遊戲以外資訊」的懶人包了。
drummers:我也跟某人念好久說珠寶太貴都是他害的 連親友都會抗議了 02/09 12:05
rayba:一個帳號不事只能轉5萬 ? 1400萬怎麼轉的啊 02/09 12:06
spirit761127:基本上沒有說不能討論 只是不要牽扯到個資就好 02/09 12:06
xien721:哦不 沒先備份到 = = 求站內信備份ORZ 02/09 12:06
rayba:1400萬這個應該是謠言吧 700份角色轉移耶 02/09 12:06
neverbbs:世界之樹前陣子紅寶石兩萬多G,也沒啥 02/09 12:06
kdn:世界之樹的ah早就不是普通解每日的人能買的... 02/09 12:07
drummers:你一定沒看過之前板友的幾百輛摩托車轉移 02/09 12:07
rayba:摩托車這種拿去銷贓反而可以促進經濟 跟大量金幣流入不同 02/09 12:08
rayba:那玩意現在不算好賣 還有練金龍 02/09 12:08
kdn:這樣一鎖結果根本就沒辦法說明了,大概一個禮拜大家又忘記了 02/09 12:08
drummers:他們這次是轉水晶<< 文章裡面有提到水晶價格 02/09 12:09
jonahlin:那可以轉巴哈的來嗎?修email跟圖片這些還好啦 02/09 12:09
1.徵求過當事人同意 (或是當事人自己一開始就同意轉) OK 2.有遮去當事人「遊戲以外的資訊」OK 這個檢舉說實在就是有透露到 e-mail 這些東西,所以才成立……
rayba:還要一個禮拜 你太瞧不起人的記憶力了吧 , 沒這水桶我都忘 02/09 12:10
rayba:的差不多了 , 只記得世界之樹好像有洗錢事件 02/09 12:10
neverbbs:今晚就乏人問津了 02/09 12:10
drummers:今晚就都跑巴哈恩仇了(誤 02/09 12:11
spirit761127:只要不洩漏個資就好了 我是建議去巴哈看啦 02/09 12:12
neverbbs:版主趙版規辦事無話可說,但的確某些人會因此獲利 02/09 12:13
holymoon99:不能用善意提醒讓po文者有機會改的時間嗎~ 難得抓馬XD 02/09 12:14
neverbbs:版規沒規定要先警告,所以版主沒有義務提醒 02/09 12:15
neverbbs:即使有備份一般人也看不到 02/09 12:16
holymoon99:這我知道 就是可惜了(!?) 02/09 12:16
rayba:挖哦 信箱漏查: 銀翼要塞1400萬、水晶之刺400萬、撲街紛300 02/09 12:18
spirit761127:巴哈都有...要轉回ptt照貓姐所說的條件就好了 02/09 12:18
s91812:畢竟洩漏個資 這點屬於比較嚴重的~請大家原祐 02/09 12:18
rayba:萬歲 血之谷跟狂熱之刃都沒事 , 可以繼續翹腳吃雞排看八卦了 02/09 12:19
rayba:這次只是剛好獲利的是智凡迪而已 , 我還是相信版主的公正的! 02/09 12:20
abellea85209:偏不噓 02/09 12:20
jonahlin:把自己代入被透露個資的一方就比較理解 事件歸事件 02/09 12:22
Adamec:個資是泳裝洩漏他自己的啊?? 這樣也不行?? 02/09 12:22
neverbbs:檢舉文章的人可能就有跟事件有直接利益關係吧 02/09 12:23
neverbbs:哇靠,原來po自己的帳號email...違反版規? 02/09 12:24
neverbbs:只能噓了,這完全就是河蟹阿 02/09 12:25
1.寫信給我的是撲街,不是泳裝 2.檢舉圖是撲街在某個軟體裡講自己的 e-mail 地址,並不是泳裝 3.如果這個 e-mail 沒有經過撲街同意被貼圖公開,那就是「三-a」
jonahlin:我記得對話圖片有一張有撲街紛在8591上賣幣的網址 02/09 12:27
neverbbs:犯人:你看我姦淫擄掠,但這是秘密不能公開,不然你違法 02/09 12:30
s91812:不好意思..姦淫擄掠本來就違法 02/09 12:32
Adamec:寫信給你的是撲街 所以前面在巴哈道道歉現在要消滅證據 02/09 12:32
前面其實有三篇相關的文章了,真要消滅證據的話也許該連那三篇一起砍不是嗎? 另,如果有板友願意的話,歡迎重發「遮過當事人遊戲以外資訊」的懶人包 這篇桶的是「三-a」,不是為了所謂的「和諧」而公告。
spirit761127:是"檢舉人"撲街在某軟體公布了自己的e-mail 02/09 12:33
spirit761127:而且你舉的例子超怪的 02/09 12:33
spirit761127:有些人應該沒看懶人包和巴哈就直接看這篇公告吧.. 02/09 12:34
s91812:本公告重點著重在3-A 如要和諧的話就不只這樣處理了= = 02/09 12:36
neverbbs:要河蟹的話通常怎麼處理? 02/09 12:36
neverbbs:應該就如同現在這樣處理,對吧QQ 02/09 12:39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您那麼執著於「和諧」嗎? 另, [爆掛]冰冠城塞洗錢事件(黑幕公開) 這一串還在,歡迎朝聖。
rayba:因為沒這篇輔助 , 上一篇已經一面倒在打原po了 02/09 12:42
neverbbs:版主根據版規刪文合理,但使部分人士獲利這點有問題 02/09 12:42
rayba:這篇出來之前最後是一堆人出來幹譙hung77123 實在很無趣 02/09 12:43
Adamec:好吧 版規的確如此 我正在檢查備份的內容 可以請版主明示 02/09 12:43
neverbbs:如果版主有先提出警告,使其修改,便沒有獲利與否的問題 02/09 12:43
我一直以為板規其實是要自己去看的,板主沒有警告義務?
rayba:asd80602那篇開了嗜血扭轉戰況 , 可惜被刪文打擊再度翻盤 02/09 12:43
Adamec:哪些圖或內容是涉及到違反內容 我可以幫忙修改 02/09 12:43
當事人的帳號和 e-mail 都不能透露 遊戲角色可以公開,但為表負責也請附上自己的伺服與角色
akida: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呵呵 02/09 12:43
Adamec:但我不覺得這件事情應該如此沉默 我們正準備要追溯智XD了 02/09 12:44
Adamec:這事關乎玩家權益 應該要被看見 應該要在陽光下檢視 02/09 12:44
spirit761127:東西都還在那邊 明眼人一看就很清楚了 02/09 12:44
rayba:樓上要怎麼追朔啊 ? 為了抗議多儲一隻小雷神 ? 02/09 12:45
jonahlin:剩巴哈還有 要修改的話要原po同意 02/09 12:45
neverbbs:巴哈一開始也在刪文,只怕也活不久了 02/09 12:46
Adamec:這篇開始觸及智XD在處理玩家帳號可能有不同標準 02/09 12:46
livestone:真的,看這篇公告看到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的實例! 02/09 12:47
jonahlin:恩仇錄一直沒刪 主板那篇好像是首篇自己刪掉了 02/09 12:47
Adamec:玩了七年的wow 感覺到智XD的代理開始荒腔走板 02/09 12:47
荒腔走板也不是現在才開始… A 大還有哪些要協助的地方嗎?
rayba:恩仇錄沒人在管板吧 可以多活一段時間 主板一直有人在盯 02/09 12:47
jonahlin:可以去信問原po 他同意的話可以轉回來 不過我剛問過了 02/09 12:48
rayba:主板板務一直都是站官方立場的啊 , 不刪文才讓人意外 02/09 12:48
rayba:這次水桶除了檢舉人跟獲益人的部分有爭議 版主完全按照規定 02/09 12:49
rayba:講真的比巴哈那個靠感覺刪文的好多了 02/09 12:49
akida:按照規定 也被說是和諧 真是一堆鍵盤版主 02/09 12:49
neverbbs:題外話,所謂恐龍法官也都是照規定辦事的 02/09 12:50
neverbbs:不能責怪他們什麼,但結果就有爭議 02/09 12:51
jonahlin:樓上這樣說有點超過了 02/09 12:51
akida:不過也有很多正規法官按照規定辦事 02/09 12:52
akida:按照規定真不是件好事 例如按照規定要求繫安全帶被打重傷 02/09 12:53
doghouse:回去朝聖另一篇 02/09 12:54
darkfantasy:講一堆, 規定就是規定, 該秉公處理就該秉公處理 02/09 13:09
darkfantasy:一扯到自己利益有關就變成要用特例處理? 拜託這言論 02/09 13:10
darkfantasy:會不會太好笑. 還拼命要說有爭議來勦版主咧. 02/09 13:10
darkfantasy:自己可不可以照照鏡子, 這嘴臉不嫌難看嗎. 02/09 13:11
Adamec:謝謝版主耐心回應我 辛苦了 也向您抱歉我剛才發言較激動 02/09 13:11
是熱血玩家就多少會對官方的處理方式激動的,倒不用道歉 orz 我不是在這個位置的話也許會更激動 A 大要po懶人包以前記得要再檢查過一次,非關遊戲的資料別踩到規定喔。
Burdened:何必找板工麻煩呢 02/09 13:12
Ithildin:咬著不和諧不照板規判案更糟糕 有個判例以後還怎麼做事? 02/09 13:12
Adamec:錯不在版主 您也是秉公處理 於是我在思索如何在版規下修改 02/09 13:13
Burdened:檢舉者也只能以『有人洩漏我個資』搞報復(? 02/09 13:16
Burdened:利用板規懲處爆料者 這才叫和諧 不是板工的問題哦 02/09 13:17
Adamec:我正在想辦法修改 樓上點出了一個大問題 02/09 13:31
Adamec:1.指控事件必須有確實的當事人 但是不附上指認證據是抹黑 02/09 13:31
Adamec:2.附上指認證據卻又涉及違反個資法(版規3-a) 02/09 13:32
Adamec:3.遊戲內ID可以互相公布 但證據卻必須連結各種場合的發言 02/09 13:33
一開始刀跟我收到信的時候,板工群就在開會了。 我問刀有沒有辦法證明檢舉的是撲街本人,他說有透過通訊軟體證實是本人無誤。 這應該可以為 1. 做出解釋?
Adamec:我的問題是2.這點會使得沒有「證據」 看到的都是無法指認 02/09 13:41
Adamec:確實存在的人 也無法進一步確立這件事情成立 02/09 13:42
Adamec:那也無法繼續投訴BZ智XD的處置有問題 02/09 13:42
以遊戲角色當證明不知道可不可行,畢竟這是官方自己查得到的資料。
Adamec:簡單的說 圖片會是一堆馬賽克在互相講話 這樣無法指認犯行 02/09 13:44
Adamec:但如果文中人願意私下作證指認智XD代理不盡責也可 02/09 13:45
Adamec:問題在於他們的傳訊軟體對話內容才是關鍵證詞 02/09 13:46
這邊有一個關鍵是:PTT/WOW 不是法院,無法在現實中有什麼判決 所以我們只能要求爆料別人時也要附上自己的伺服角色,做為起碼的負責。 但當整件事情走法律程序,這些東西在需要時,不管願意不願意都會被當成證據。
Adamec:這涉及智XD對洗錢賣G還有帳號鎖定的處置有問題 02/09 13:47
Adamec:撲街願意認錯就算了 我現在是要指出智XD的問題 02/09 13:48
官方的問題也許可以參考第一篇爆料的方式?
Adamec:不好意思再說一聲辛苦版工們 Orz 02/09 13:48
tagodbless:技術性執法要會.....這種違反版規但符合公益的.... 02/09 14:36
hung77123:在版友asd80602出來指證之前我們因為證據不足根本孤立無 02/09 14:49
hung77123:援,但現在這位有勇氣的版友被水桶,只會讓有心人士更加 02/09 14:49
hung77123:猖狂,講真的... 躲了一時又如何? 02/09 14:49
他被水桶是因為 3-a,因為圖裡有e-mail所以成立,我不想再loop了。
genjuromkiii:掛要爆不是不行,你公開人家個資才是不行<--- 02/09 15:05
royalksdmc:2f跟3a是不是矛盾阿 02/09 15:14
2-f 指的id是遊戲角色,我會請刀板再寫清楚一點 ※ 編輯: BigCat 來自: 114.40.15.63 (02/09 15:22)
salami:問題在他爆掛同時貼了個資出來... 02/10 17:53
salami:如果真的有人想爆掛 那把個資部分刪掉 一樣可以幫原PO貼 02/10 17:54
salami:這哪裡就叫做和諧了啊~_~ 差很多吧 02/10 17:54
salami:如果真的要和諧 討論串早早就被砍文了... 02/10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