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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25/today-sp10.htm 〔記者葉士弘/台北報導〕爭議多時的姜鳳君案,昨晚經過籃協紀律委員會將近2小時的 討論,做成最後決議,姜鳳君本季WSBL將確定可以身披電信球衣上場征戰。 紀律委員會:姜可自由轉隊 獨立運作的紀律委員會共做出4點決議,認定姜鳳君於2009年2月2日已與國泰合約期滿, 根據2008年5月9日籃協理監事會議修正的「甲組球隊暨球員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姜鳳 君可自由辦理轉隊,因此同意姜鳳君本季可代表電信出賽。 針對國泰於年前領隊會議所提出2006年4月28日的「女子甲組球員選秀及球員交換法」, 其中規定女子球員應在離隊後2年才得以代表其他球隊的規定,委員會發言人徐正戎說: 「2006年的規定,與2008年修正後的『甲組球隊暨球員管理辦法』牴觸,沒有合法存在的 基礎與理由,故委員會做出這樣的決議。」 除了做出姜鳳君得以電信球員身分重返WSBL外,紀律委員會對籃協在處理此次事件所產生 的行政瑕疵,也要求籃協要進行檢討。徐正戎說:「各球團都反映籃協在2008年修正管理 辦法後,沒有明確告知各隊,才導致此次爭議。」 國泰:決議不影響退賽決定 另外,紀律委員會的決議中,也希望做出本季退賽的國泰女籃隊,能以大局為重,重新思 考參賽的可能性。不過,國泰隊助理教練錢薇娟強調,球隊的退賽聲明早在紀律委員會召 開前就已公布,紀律委員會的決議不會影響國泰的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