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TUC_tal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該位1999校友 在此提出幾點建議你的事項, 1. 不懂在你也表示版主選舉仍歡迎報名的情況下, 你現在在遺憾個什麼勁?而且版標不是寫得非常清楚, 「板主仍持續招募中,歡迎來信!」一句你視若無睹? 下面回文的什麼「可否發一篇5000字的小論文,讓大家了解,妳甘願被負名所累呢」 我才想問你願不願意發一篇1萬字的「別人看得懂得文章」解釋一下你的行為 到底是世人皆醉我獨醒?還是你只是想當版主想到海枯石爛因此任何阻擋你當上版主 的事都要安個罪名? 然後目前看來參選者只有你一位,也就是你的本尊帳號,你本人持有2個以上的帳號, 本來應該送交多重分身帳號部辦理,又你本尊帳號目前水桶中,能不能選舉本來就有 疑慮,現在還針對版主選舉無限跳針,說真的,你要不要先清醒點? 2. 就你所說你跑到monch家送禮這件事,你擅自跑道別人居宅的情形, 依你高見是否有觸犯強制罪的嫌疑?(為了避免你誤會先澄清,我是說嫌疑唷! 絕對沒安你罪名,請不要激動。) 請試想一般人會無故跑道別人家送禮?況且連基本的認識都沒有?請不要說因為你在 藻版跟monch推文交手就是認識,這在法律上是無法構成要件的。 又monch所指的是你打電話到他家,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為何你會有別人電話甚至地址? 更何況你的行為已經足構成讓monch感到威脅,不論你怎麼宣稱你的本意良好只是送個禮物, 初步都可以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禁止你接近他家300公尺之內的地點, 又monch只要提出自己因此受到精神上的損害,依民法向聲請法院提出要你精神損害賠償, 恐怕閣下也是得不償失,更別說你當初自認自己只是"好意唷",請你三思。 另外你說你不想爭吵下去,用個路人角度來看,戰火都是你挑起的吧?還有,你真的那麼 想當版主,建議你自己連署一個新版,絕對比在這裡不合你意要強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89.223 ※ 編輯: oildash 來自: 114.27.189.223 (01/20 10:14)
justin1943:推 01/20 12:18
montverde:跑到別人家超變態的>.* 01/20 14:36
naoiki:跑到別人家好可怕…… 01/20 18:32
l999:感謝回應~ 像我們這種草莽階層,應該多接受您的指導才是 ^^" 01/20 18:43
Beatelee:口責!找到別人家到底要幹嘛阿?!S.I.C.K. 01/21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