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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討論一下: 1.現在是以絕對路權為判斷,超速或其他違規都是次要的, 是在路權之下的。 2.有交通指揮的時候,交通指揮優先權最高。 3.所以,依照看得見的資訊,人證和照片都指向機車闖紅燈, 管你是撞到前保桿A柱B柱C柱後保桿, 就是機車(無路權)撞汽車(有路權)就對了。 4.在上述的前提之下,機車駕駛....只能說他得到懲罰了; 家屬固然會很難過,但是還是請客觀地判斷是非。 汽車駕駛也是夠倒楣了,不要覺得駕駛人沒事、車子修一修就好, 一輩子的陰霾才是真正的困擾,而且要修車也是很頭痛啊, 機車駕駛的家屬肯賠償嗎?汽車駕駛敢要求賠償嗎? (因為台灣人有莫名其妙的死者為大觀念) 5.chenglihao會被鞭單純只是因為你不分青紅皂白噓文而已吧........ -- 【新.鄉民租車】 學生最划算的選擇,便宜,可短租,時間夠彈性衛星導航,ABS,GPS測速照相,自排,可聽CD/MP3。 江子翠捷運站交還車。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rentcar16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8.204
mdking:說實在的~看完描述我也認為機車錯比較大 04/23 18:46
mdking:側撞需要多少時速才會死人?明顯當時機車車速絕對不慢 04/23 18:47
mdking:我的想像大概就是紅綠燈交替機車硬闖~所以車速很快 04/23 18:47
mdking:雖然說死者為大~我自己身邊的朋友也有遇過類似狀況 04/23 18:50
mdking:下雨天撞到酒醉逆向走在機車道上的路人 04/23 18:50
mdking:路人隔天出院~我朋友在醫院住了一個月~每個禮拜進一次開刀 04/23 18:51
mdking:房...還要賠路人兩萬跟醫藥費 04/23 18:51
mdking:原因是無敵的"應注意未注意" 04/23 18:52
mdking:騎車要考照~走路不用<===那時警察聊天時說的 04/23 18:53
mdking:台灣法律永遠在判決上"行人>機車>汽車" 04/23 18:53
mdking:應該是說台灣人的觀念 04/23 18:54
chenglihao:路權判斷是主要.但其它違規會讓法官自由心證.原文有說 04/23 20:49
chenglihao:開車的被判刑.還是會依帝王條款應注意未注意被判的肯定 04/23 20:50
chenglihao:你也點名我也謝謝指教.我的推噓文都是對的起良心也沒為 04/23 20:50
chenglihao:特定的人護航.至少我是客觀的去判斷一件事.謝謝指教呀! 04/23 20:51
Kaposi:請理性討論。 這幾篇也到此為止。 謝謝大家 04/23 22:46
RentCar168:唉,身在台灣真是很悲哀,不曉得什麼時候才會有進步。 04/2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