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utegcm:唉...遊民所製造的髒亂 竊盜 甚至跟外籍做不法交易 第一個 05/03 00:55
→ cutegcm:被罵的還是你們啊....攤販那個你知道內情就不用說了 05/03 00:56
→ cutegcm:說真的 你抓了會佔到同僚的米...只能說大家盡量維持平衡 05/03 00:57
佔到什麼米?願聞其詳。
→ cutegcm:只要不要太超過 我們居民也只能忍耐....抓根本抓不完 05/03 00:58
→ cutegcm:難道要我們自己去處理? 第一個只能找你們...其實我也認為 05/03 00:59
→ cutegcm:被分到萬華區的警察很衰小,可能業績好拿 被罵的也慘 05/03 00:59
→ cutegcm:每天天一黑路過龍山寺周圍街道就有站壁的在拉.可是又好像 05/03 01:02
→ cutegcm:不能直接取締,很恐怖...還有遊民你們不是要追蹤查證 05/03 01:03
要抓還是要靠警察喬裝去抓,穿制服的去抓,能抓的到就奇了…
這個要根絕太難了,有供需關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 cutegcm:天一冷 就躲到民居去 偷得不利樂乎 社會局也是推給警察 05/03 01:04
不推才奇怪~ 推了也是剛好而已。
→ cutegcm:至於巡邏事件會被踢爆是因為單純只簽名 沒巡邏才會這樣 05/03 01:06
→ cutegcm:光說銀行好了 旁邊在打架的 我看過簽了就跑 不管... 05/03 01:06
警察也是有蠻多敗類的,但已經比以前好多了。
→ cutegcm:佔用騎樓擺攤 甚至睡在做生意門口的 也有置之不理的 05/03 01:07
推 cutegcm:你們說有為難,可是老百姓的權益卻只能靠你們捍衛 05/03 01:12
→ cutegcm:不想勞煩你們,不管跟什麼單位申訴 最後衰小出勤的還是你 05/03 01:13
→ cutegcm:然後你再來幹橋我們..真的沒辦法啊 難道有人能取代警察? 05/03 01:13
我沒有要幹繳阿,我只是把事實說出來而已,說穿了很多誤會都是因為彼此不了解
才會產生的。
※ 編輯: KMar 來自: 118.168.66.222 (05/03 01:52)
推 cutegcm:有個年輕的員警 一來就大力掃蕩 非常凶狠 看得出非常熱血 05/03 01:57
→ cutegcm:兩天後沒在外勤看過那人,被趕走的都回來了...還很囂張的 05/03 01:58
→ cutegcm:討論,新來的不知規矩 他們是歸xxx管 還輪不到小孩子 05/03 02:00
→ cutegcm:不管是流鶯還是攤販 固定上繳給特定長官...算是不成文規費 05/03 02:00
→ cutegcm:就算新進人員有心 擋人財路...很快就不在那了 05/03 02:01
→ KMar:不予置評。沒有證據的東西還是別亂說比較好。 05/03 02:04
推 cutegcm:唉...有機會你喬裝 在那呆著就有機會見識了 臉也要改 05/03 02:10
→ cutegcm:看過有不明集團有轄區所有員警相貌的資料 做什麼..不清楚 05/03 02:12
噓 TZRBOY:罰金的千分之幾? 難怪警察個個都想多開幾張 累積成多喔 05/03 06:23
你怎麼知道 ^_< 您不違規我們也省的開單阿。
多開單還會被臭幹繳,我何必為了幾塊臭錢作成這樣。
→ TZRBOY:有的拿就好了 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華江高中上課時間的併排 05/03 06:23
抱歉,我也想要有告發單耶,可惜我沒有。
不然我一定天天守在高中門口抓違停。其實也不用抓吧?
抓了又會被檢舉不近人情。說不定有人會哭哭:接送小孩你也抓…
我記得很多人的字典裡面只有情理法,
法理情是電視上在講的,違規總是有百百種理由,警察抓違規就是跟大家搶錢。
→ TZRBOY:停車永遠沒人抓 然後站在消防隊哪頭拍被擠出禁行機車的機車 05/03 06:25
噓 TZRBOY:"警察有蠻多敗類但比以前好多?" 我怎麼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05/03 06:33
你沒聽過我也沒辦法,也許你可以去圖書館翻閱一下相關文獻。
→ TZRBOY:喔喔 原來是出自警察大人的口阿 失敬失敬 難怪會有這答案 05/03 06:33
科科,講這麼多內幕不是警察就奇怪了。請多多指教。
→ TZRBOY:開罰單好辛苦 上網釣魚是高科技犯罪 其他都是小事不算什麼 05/03 06:35
→ TZRBOY:難怪萬華附近的國中周圍每天都有鬥毆 龍山寺夜市也差不多 05/03 06:36
萬華附近的國中?那一間阿?請直說無妨。
TZR兄也許可以建議內政部在全國架設監視錄影機,也許就比較不會有小偷了,
這麼廢物的警察也可以少掉很多,反正不用巡邏嘛,請保全整天看監視器就好啦。
巡邏還不一定會發現有人打架,裝監視器一清二楚。
※ 編輯: KMar 來自: 118.168.66.101 (05/03 16:13)
→ TZRBOY:什麼嘴臉 好厲害喔 我終於知道什麼收規費 保護費 05/15 00:44
→ TZRBOY:在台灣 層出不窮 05/15 00:44
→ TZRBOY:廢物警察也可以少掉很多? 你在說誰 我不好意思幫你回答這題 05/15 00:45
噓 TZRBOY:老子在萬華沒被開單過 看某爛警察不順眼=常常被開單嗎? 05/15 00:47
→ TZRBOY:難道你真的認為 你些被"擠"到禁行機車道的騎士 05/15 00:52
→ TZRBOY:他們真的是違規嗎? 你自己都強調"情理法"了 這種罰款 05/15 00:53
→ TZRBOY:跟保護費一樣 不合理也很無奈 但上頭就是沒解決過 05/15 00:54
→ KMar:其實我也不知道你在講什麼耶…加油,好嗎? 05/16 23:22
→ KMar:對阿,我覺得本來就該以法律為準,講情?喔…你去找立委議員 05/16 23:23
→ KMar:讓他們找警察法外開恩吧。反正這種case多得是。 05/16 23:23
→ KMar:btw,不要在這裡哭夭法律不合理,有種就去推動修改道路交通安 05/16 23:24
→ KMar:全規則。不要說我沒有給你指路。警察依法行政也要被酸, 05/16 23:24
→ KMar:乾脆廢掉警政署就好啦。反正只會釣魚開單嘛。 05/16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