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mon0702:希望立法能將犯強制性交罪的犯人的性器官閹掉,看還有沒 12/09 14:54
→ simon0702:有人敢犯 12/09 14:54
→ simon0702:流鶯的問題台北市長應該要好好重視... 12/09 14:55
→ iozs:閹掉還是有其它方式可以施暴,要強制心理治療不知會否比較好? 12/09 15:14
→ pomyopnion:治安真差 唉 12/09 16:54
→ lofi23:強制性交或妨害性自主的人應該直接讓他死一死(還太便宜了 12/09 18:47
推 taroshen:但是我覺得割掉之後...可以嚇阻大部分的犯人... 12/09 21:00
→ shreka:不用閹 只要電擊幾次 犯人就終身不人了 12/09 21:38
推 colds:推閹掉+心理治療 雙管齊下 12/09 23:16
→ music849:說真的台灣殺人~強暴罪都判得蠻輕的!真的有修法的必要~ 12/09 23:35
→ kids055157:應該判強暴犯死刑~ 12/09 23:55
→ kids055157:強暴犯是垃圾中的垃圾 人渣中的人渣 不需要給他們機會 12/09 23:56
→ kids055157:強暴犯沒有活在這世上的理由 真該死一死 12/09 23:56
推 G2000:市長為了捷運頭在燒 明年不好選了 12/10 00:33
推 shiyhsien:現在執政的在推性交易除罪化,應該不會再管這個了吧 12/10 03:00
噓 sangelo:強暴就是強暴 跟對象有關嗎 原PO注意的焦點很奇怪 12/10 07:36
噓 OscarPan55:強暴就是犯法 不管對象是誰 12/10 10:24
噓 yape:強暴是一種習慣,改不了的,死一死賞他個痛快比較快 12/10 12:25
推 simon0702:原PO的原意應該沒有對流鶯有什麼歧視的想法,只是流鶯年 12/10 12:49
→ simon0702:輕化是一種社會問題,有關單位需要去關懷他們並輔導才是 12/10 12:50
→ tara5105:早就都是外籍的年輕流鶯了,不管如何欺負女人的男人應該 01/04 05:03
→ tara5105:重刑才是.. 01/04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