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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的韓姓男子涉嫌在酒後撫摸一名女子胸部5秒,被檢方起訴,但法官認定他當時酒醉 ,必須攙扶路樹而行,碰觸女子胸部時沒有撫揉動作,並無主觀犯意,判決老翁無罪。 今年9月7日晚間,一名18歲女子行經萬華漢中街附近時,遭韓姓男子撫摸左胸,韓某事後 還強拉少女左肩,不讓對方離去;台北地檢署認定他強制猥褻並涉嫌妨害自由,依法起訴 。 全案開庭時,被害人表示,遭韓某襲胸約3到5秒,當時對方還不讓她離開、胡言亂語;法 官調查發現,韓某在事發時步履不穩,須攙扶路樹而行,加上不知所云、甚至當眾曝露生 殖器,顯見當時已爛醉,他碰觸到女子胸部時並沒有撫揉動作,且時間短暫,因此認定韓 某沒有主觀犯意,因此判他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4.88
hide0502:幹...腦殘法官真的很多 01/05 23:16
watasiku:原來胸部可以當樹用不犯法啊…… - - 01/05 23:27
citypao:原來喝醉了襲胸就不犯法呀? (筆記ing) 01/05 23:42
more7639:恐龍法官越來越多了= = 01/06 01:22
lostever:..................................................... 01/06 01:59
yesmaybeno:所以平白無故被酒醉的人騷擾算自己倒楣囉!? 01/06 12:32
w2244666:這不是真的,應該重判 01/06 19:18
music849:台灣的法官真的腦殘!! 爛透了!! 01/06 20:05
etjames07g:現在的法官= = 01/06 22:20
simon0702:言下之意是除了撫揉以外都不算騷擾?!什麼邏輯....? 01/07 01:19
simon0702:只要被害人感覺到被侵犯就已經構成騷擾的要件了 01/07 01:19
xhouston:拜託樓上的各位翻翻法條吧... 01/07 12:41
xhouston:臺灣的法治教育實在失敗透頂... 01/07 12:42
BornFish:台灣的法官真的很奇怪 01/07 17:51
Ryan1387:應該是檢察官用錯法條起訴吧... 01/07 18:49
snowtoya:明明就檢察官的問題,法官真有夠衰,民眾法治概念也很差 01/07 19:21
svaca:還好台灣沒採陪審團制度... 01/07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