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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警方今天破獲一起竊盜案,黃姓竊嫌(32歲)上個月29日潛入新店一處民宅, 偷走屋內項鍊、手鐲等貴重飾品,初估金額高達75萬。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黃 嫌於該地騎車來回勘查後,趁無人注意攀牆進入屋內竊取財物,離開時還順手拿走屋內一 組未開封寢具包,監視器畫面明顯可看見黃嫌邊騎車邊提著寢具包,相當大膽。 警方偵訊時詢問黃嫌贓物下落,黃嫌竟然將價值70多萬元的贓物賣到萬華的跳蚤市場,僅 賣得3800元。貴重物品被不識貨的竊賊賤賣,連警員都忍不住笑說:「不如賣我算了。」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_id/80426/IssueID/20111009 貪贓枉法北市府! 賊仔市不能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7.165
morris:警察都不管阿 一堆賣贓貨的 虧那裡警察局一堆 10/10 08:22
adamas0422:很難主動管吧 沒有明確依據 10/10 19:38
igzoo:也許辦竊案的投資報酬率不高 ? 10/10 22:08
amadisyeh:你要怎麼找..每個去賣的都請他提供購買證明才可以賣嗎 10/10 23:35
amadisyeh:特別是跨區的竊案..更麻煩 10/10 23:35
sakura000:先從賊貨大街垃圾清除開始做起 10/11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