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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遊民的現行規範都是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7條,由各地方政府定之,但這些規定都沒有 一致性,遊民權益保障不盡完善。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由於遊民調查資料缺 乏,社會司明年爭取經費,展開全國列冊遊民調查,了解遊民生活情況及各樣需求後,再 來思考如何訂定全國性遊民法。 上午9時前到里長辦公室簽名報到,等著分配工作,隨後編列成小組,前往今天工作的地 點,遊民阿榮今天的工作,是清除荒廢屋子內以及屋旁的廢棄物。隨著他彎進防火巷,被 丟棄的浴缸躺在邊上,還裝著滿滿的水,原本就夠狹窄的巷弄,現在僅容一人通過,一路 還散落著隨時會割傷人的木板、木條。阿榮沒多說什麼,捲起袖子,上工。 當代漂泊協會表示,七成遊民是終日勞苦的工作窮人,這顛覆了社會誤以為遊民都懶散不 工作的印象。不少遊民都想找穩定工作,但衣衫襤褸的樣貌,還有流浪街頭的精神不濟, 都讓老闆退避三舍,打零工的微薄收入讓他們租不起房子,形成惡性循環。很多遊民都像 阿榮一樣,有時是刷洗大樓窗戶的洗牆工,有時清理水溝,有時到派報社尋覓舉牌工作, 有時是一早就到萬華某公園,等著工頭招工。 協會表示,台北市資源較多,各種機會以及福利也相對其他縣市來得多,遊民的相關規定 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每個縣市差異很大,例如遊民在台北看醫生就比較能獲得照顧 ,但有的縣市因為經費缺乏,不一定提供醫療服務。協會建議政府針對遊民權益訂定全國 性的統一原則,但在訂定全國性法規前,應進行全國列冊遊民調查,了解遊民需求。 協會說,根據民國99年底在台北車站的調查,八成七的遊民都希望租得起房子,脫離流浪 生活,但脫離流浪生活不等同住進收容所。馬總統雖曾在治國周記談及遊民議題,研議設 置短期收容所,但現有的安置辦法一方面由於床位不足,有老弱殘等資格限制,一方面由 於管理過於軍事化,遊民很難接受,至於租金補貼政策,也要視各縣市財政狀況而定,所 以現行的遊民居住政策應該要檢討。 至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為潑水在遊民身上的發言,引起各界撻伐後,她表示,將催生遊 民輔導自治條例。不少民間團體都表示,這一部條例只是一部管理法,把遊民送到看不見 的地方加以管理,不代表遊民問題解決了,遊民法應該是一部權益保障法,若是中央政府 未來決定訂定一部整合性的遊民法,必須注重遊民的權益保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895395.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3.241
bryant780113:遊民要保障啥權益 02/13 11:42
lorfeo:當樓上您自己是遊民時你就知道需要保障啥權益。 02/13 12:38
bryant780113:自己都放棄自己了要保障啥? 02/13 15:03
amadisyeh:我想有部份人是需要別人給他機會拉他一把的~ 02/13 23:42
sangelo:文內說絕大多數是終日忙碌工作的窮人 賺的錢不夠住 02/14 11:07
sangelo:我覺得很能理解啊 年輕人拿22K又要租房時 不是差不多意思 02/14 11:07
car:從回歸社會的角度來看,增加歸屬感,降低犯罪率,對大家都有幫助 02/15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