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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在大馬路上搭棚架辦廟會,一樓住戶吳姓姊妹被吵得受不了與之爭執,李恐嚇「 要是拆掉棚子,就給妳們好看。」還以滅火器擊傷姊妹;雙方雖和解,李被判緩刑,但法 官罕見地開出緩刑條件,要求李不得在吳家一百公尺內敲鑼打鼓、放鞭炮、搭棚架及任何 騷擾恐嚇暴力行為。 吳姓姊妹的母親昨天受訪時表示,萬華地區三天兩頭辦活動,「住一樓真得很倒楣」,她 向相關單位反映,竟得到「妳就忍八天」的答案。李姓男子則說,法官判了,他不想再多 講。 卅三歲李姓男子,住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上一戶公寓的二樓,他經常協助廟會活動;去年 九月底,他在路邊搭棚架,敲鑼打鼓放鞭炮為廟會活動暖身,住一樓的吳姓姊妹不堪噪音 ,要求不要在此搭棚架,雙方口角。 李姓男子涉嫌恐嚇吳姓姊妹,如果拆掉棚架的話,就要給她們好看;三天後的半夜十二點 ,李突然持滅火器朝吳家客廳噴灑乾粉,吳姓姊妹追出來,李以滅火器揮擊吳家姊姊頭部 ,打成臉部瘀血,吳姓姊妹氣得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李當庭向吳姓姊妹鞠躬道歉,雙方以四萬八千元和解。法官依恐嚇罪將 李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開出緩刑條件。 據了解,吳姓姊妹的父親早逝,六個兄弟姊妹由母親拉拔長大,一家七口棲身在台北市社 會局福民平價住宅;吳媽媽說,大兒子也因一起神壇噪音問題,遭人打到視網膜破裂,原 應徵的科技業工作也沒了。 吳家人質疑警方為何准許臨時神壇設在他家門口,干擾老百姓生活。警方指出,宗教性活 動,民眾可在十一天前提出臨時使用道路需求,派出所探勘場地確認沒阻礙交通後即核准 ,當時因吳家人不斷陳情,臨時神壇幾天後即往旁挪,活動並未違規。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17505.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1.209
moocow:廟會果然大部分都是爛人參加的 zzz 04/10 18:11
Imhuang:那出了淡水河 放雷炮的怎麼辦? 不過還是能理解被害人的感 04/10 21:29
Imhuang:受 04/10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