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日前公布《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對單純露宿街頭的遊民以不干預為原則
,引起多位議員不滿,他們認為法有明文規定公園不得夜宿,立法諮詢會議未邀里民參與
,閉門造車;社會局表示,草案將送至議會審議,並非最終版本。
台北市議員林晉章指出,《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中明定公園內不得擅自營火
、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違反者依中央法律裁處,中央法律未規定者,得
處行為人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既然條例已規定公園不得夜宿,卻未納
入《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顯現立法相當不用心。
林瑞圖、應曉薇及李傅中武等議員昨在議會警政部門質詢時,演出行動劇諷刺市府
忽視萬華區民的安全需求,並質疑遊民如果到總統府、豪宅社區前夜宿的話,警察管不管
?
林瑞圖、應曉薇批評社會局以人權為名,強調不干預街友露宿行為,是故意製造里
民與遊民對立,且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即可管理街友
,何需另立《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
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指出,《遊民輔導自治條例草案》將送請議會審議,草案條文
仍可修正。總統府等特定區域由警察局負責維護秩序;台北市遊民絕大部分涉及外縣市,
未來將執行跨縣市協調,並列入「北北基協調合作會議」議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2050100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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