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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一場狂風暴雨 想說晚餐去7-11解決 在莒光路和萬大路交叉的7-11 搬到對面 增加了用餐的客席 想說雨這麼大在7-11吃一吃在回家 吃飽準備要回去發現雨傘不翼而飛 下這麼大的雨還偷人的雨傘 到7-11買一隻也沒多少錢 沒關係反正門口攝影機清楚的拍下了你的長相 已經報警了 竊盜的罪不是很重 雖然不一定抓的到 但是可能你的照片會被貼在7-11的門口 下次做小偷之前要多想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30.186
PCCOCK:好慘,不過還好有監視器,給那些貪小便宜的人留個案底也好~ 05/02 23:10
jenyanlin:好沒良心!上次婆婆帶兒子出去,也是傘被偷 05/03 11:26
jenyanlin:而且那傘是我婆最喜歡的,我後來想再買,找不到一樣的了 05/03 11:27
tacomeat:還遇過好的放外面,買完出來發現被換成壞的~ 05/03 18:00
cityboy101:這種天氣最好自己帶傘在身邊..不然發生事情也是自己浪 05/03 22:44
cityboy101:費時間去處理.不過隨身在傘.在員工版可能會被噓到爆吧. 05/0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