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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累累的男子林增忠,日前才因擺攤遭警察取締,與警衝突被依妨害公務送辦。林嫌為 了洩憤,酒後騎著腳踏車,沿街砸毀台北市廣州街艋舺剝皮寮文化園區內10片玻璃,所幸 遭毀損的玻璃是改建後新裝的玻璃,而非古蹟;但林嫌惡意毀損公物的行徑仍引起地方人 士痛批,警方循線查出是林嫌所為,主管單位台北市文化局決定控告林嫌涉及毀損。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30708/20130708599628.html 破壞古蹟又一起 罰則高警籲勿試法 破壞古蹟的事件屢見不鮮,近期又有發生一起。上月6日,林姓嫌犯身穿雨衣、頭戴安全 帽,在北市廣州街沿途破壞「剝皮寮歷史建築群」的玻璃。由於林嫌已多次犯案,就算全 身偽裝,員警也能透過監視器識破歹徒的身分。北市萬華警分局偵查隊巡官何昱慶表示, 破壞古蹟的罰則相當高,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這起古蹟破壞事件並非個案。今年五月,雲林虎尾鎮的德興宮進行修建,卻拆除有三百多 年歷史的廟宇正殿,文史工作者透過網路將此事揭發,引起縣府重視,並邀請專家實地勘 驗,最後決定儘量維持現狀進行修護,已拆的部分也要建立記錄。 林姓嫌犯於上月6日,涉嫌騎乘腳踏車沿途砸破古蹟「剝皮寮歷史建築群」的玻璃,遭破 壞的建築物位於北市廣州街139號、141號、145號及151號等地。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歹 徒雖然頭戴安全帽,但身形與習慣赤裸上身在三水街「賊仔市」違法擺攤的林姓嫌犯相似 ,且使用的腳踏車也是他所有。 何昱慶表示,林嫌早有毀損罪的前科,1997年,當時副總統連戰為228紀念碑文揭示,不 久碑文便遭林嫌等人破壞,他還因為這起事件,被萬華地區的遊民稱做「總統忠」。 2011年台中市南屯區的瑞成堂,9月9日才經審議通過指定為古蹟,20日清晨卻遭怪手蓄意 破壞,外門樓全毀、內部圍牆與大廳半毀,破碎的磚瓦、樑柱散落一地,文史工作者看到 古厝滿目瘡痍,相當痛心。瑞成堂的土地,曾有建設公司表明願意投資,不排除是躁進的 財團所為。 根據文資法第94條規定,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萬華分局呼籲,北市警局的監視 器系統建置完善,有心人士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圖說:「剝皮寮歷史建築群」是台北市重要的人文古蹟,最近卻遭歹徒破壞。(Photo by Wikipedia) http://tw.news.yahoo.com/%E7%A0%B4%E5%A3%9E%E5%8F%A4%E8%B9%9F%E5%8F%88-%E8%B5%B7-%E7%BD%B0%E5%89%87%E9%AB%98%E8%AD%A6%E7%B1%B2%E5%8B%BF%E8%A9%A6%E6%B3%95-122700041.html ******************* 賊仔市不能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68.216
RS232:破壞古蹟罰責相當高 那前任市長是不是該辦一辦 07/09 09:56
fishchan:是歷史街區 不是古蹟 所以修復上比較自由 07/10 01:34
trf700:他會賠嗎? 07/11 02:24
Beijingman:祝他早日被酒駕撞成植物人 07/12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