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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明知故犯真的是不好行為,非常強烈不建議用這樣手段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小小板主我可能無法在你旁邊勸說或阻止你,只好修訂這樣版規來處置。 真心的建議有不滿的情緒可以先冷靜,在好好說明,也比較容易被接受。 直接擺明的說,水桶就水桶,等等的。真的看到這樣的話很無奈。三思而後行。 如果有類似知道違規,又蓄意違反版規的文字 例如:水桶就水桶,我沒在怕水桶的啦,等等類似文句語意。 將訂出一個版規來處理。 原則上原案違規依照版規處理。如果出現這樣類似文句就再加罰。 至於處罰的輕重與否,我拿捏不準,不敢定奪。一樣交由眾人來決定。 這是眾人的版,我提供以下比較可行的幾個選項。讓大家參選。 ================================ 1.第一次警告,下一次出現則水桶30天。 2.不警告,出現則直接水桶30天。 3.第一次警告,下一次出現則水桶30天,累犯第二次則60天,已此類推。 4.不警告,出現則直接水桶30天,累犯第二次則60天,已此類推。 5.第一次警告,下一次出現則水桶15天。 6.不警告,出現則直接水桶15天。 7.第一次警告,下一次出現則水桶15天,累犯第二次則30天,已此類推。 8.不警告,出現則直接水桶15天,累犯第二次則30天,已此類推。 9.其他(有其他提案) ================================= 總共有九個選項。每個人只能選擇一種,請在底下參選 修正案: ======================================================================= 另外,水桶一個月的界線不清楚。版規一律修正一個月為30天計算。 一週一律為7天計算。特此告知。本案公告後立即生效。 請大家不要忽視自己的權利,本決定案會依照版眾的最後多數決定來採用。 FrostMaiden 2008/10/1 -- ┌──────────────────┐ / ̄ \ │ ◣◢ ▌ │ /◥◥ ◣▏ ▄ ▌▄▄ _▁▂ ▄▃▂▁ˍ_ ▌ ▌ ▌ ├─── | ─────── ▌ ◤ ▌ ▌ ▌ ▌▌ ` ◤▏|▏ └──────────────────┘ \ |◥█ |/ 皿\ ψgarni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8.204
waisly:8 10/01 14:15
E517:4 10/01 14:17
Kcoselda:7 10/01 14:18
Trippinglove:4 10/01 14:18
NightEleven:5 10/01 14:19
bigmow:3 10/01 14:19
hihi29:有其他選項嗎 我想投永久水桶.. 10/01 14:20
readper:7 10/01 14:22
FrostMaiden:永久可能跟槍斃一樣,所以那時候就沒考慮了orz 10/01 14:23
onlyherro:8 10/01 14:26
NaClLin:3 10/01 14:27
lother:4 10/01 14:30
blackjack0s:4 10/01 14:36
dpill17:3~版主辛苦了!!! 10/01 14:40
SuperLuffy:6 10/01 14:57
sitos:我想要投不警告不水桶,為什麼沒有這樣的選項? 10/01 14:58
SuperLuffy:有累犯的太麻煩了 版主還要去吊之前的資料 2 6這種讚y 10/01 14:58
slycsboy:3 10/01 15:02
Naix:4 都已經是"蓄意"而非不小心觸犯版規了... 就送他一程吧! 10/01 15:06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203.70.98.204 (10/01 15:06)
bloodseeker:推樓上 可以累犯至三次時直接讓他變水鬼XD 10/01 15:08
Warrix:9 不警告不水桶 10/01 15:09
sayhello:4 10/01 15:32
rex33322:3 10/01 15:35
yulong:4 10/01 15:35
jesil:4 10/01 15:36
TKWdEmoN:4 10/01 15:42
krem:4 10/01 15:43
kikieddy:4 10/01 15:43
oldbun:4 10/01 15:47
turtle24:4 10/01 15:47
ahahah:重點是有沒有違規吧...水桶就水桶為什麼不能講? 10/01 16:06
ahahah:9 不警告不水桶.... 10/01 16:07
ahahah:難道在警察局前面講關我就關我 沒在怕的 條子就能抓人嗎? 10/01 16:08
vash0305:4 10/01 16:13
brian0819:4 10/01 16:16
asaooQ:4 10/01 16:18
pucyaya:4 給ahahah,當一個人觸犯法律的而且傷害到你/妳的時候, 10/01 16:19
pucyaya:說了:關就關,沒在怕的。你做何感想,會不會想讓他關久一 10/01 16:20
pucyaya:點? 10/01 16:20
ixidor:9 有違規依版規處理。大聲喊叫並無犯法,就不用處理。 10/01 16:20
Eliphas:3 10/01 16:21
littlenanako:有累犯太麻煩了...不警告 初次水桶30 NEXT 永久 10/01 16:29
alan790712:6 10/01 16:39
ofender:4 10/01 16:40
PoachedEgg:1 10/01 16:45
niwing:4 10/01 16:58
xtimer:9.無違規不處置 違規者又大聲表明不怕水桶=不警告永久水桶 10/01 17:08
bilsted:3 la! 10/01 17:20
awu0204:4 10/01 17:24
superzenki:加個劣退如何? 水桶其實還好 劣退卡恐怖 10/01 17:35
kaoen:4 10/01 17:38
tommy91124:8 10/01 17:40
vinxu:不怕水桶的話,就永久水桶唄(誤) 10/01 17:42
vinxu:補選9...原因如上 10/01 17:43
openrobert:4 10/01 17:43
SaVanNaSG:7 10/01 17:53
tftootft:我覺得最近利用特定文章來引導投票的行為不太好 10/01 17:59
herro760920:4~ 10/01 18:00
tftootft:這些投票結果都會依前幾頁文章的型態來決定 10/01 18:00
tftootft:假如這是在版主有爭議時提出 投票結果將會不同 10/01 18:04
sitos:如果像 z-19-89-4 這種文章就要被加重處份,那就加重吧。 10/01 18:05
tftootft:雖然我個人也是非常討厭這種人.. 10/01 18:05
sitos:版上已經沒有「合法」表達意見的管道,民意也無法凝聚。 10/01 18:06
sitos:如果立法權完全落在行政者手上,是很容易出問題的。 10/01 18:06
f222051618:5 10/01 18:09
tftootft:推sitos 我說不出口的話 慚愧 10/01 18:12
demonazx:8 10/01 18:17
BSpowerx:3 10/01 18:20
alentek: 滿無聊的 辦這個投票不如辦按鍵位置的投票 10/01 18:21
SuperLuffy:辦按鍵位置~>魔獸板=三國版?科科 10/01 18:28
tamato9519:7 10/01 18:31
kikijuice:9 不需警告 也不需水桶 10/01 18:35
kikijuice:這種選項 完全是因應時勢影射某些人 再設計出來的偏差 10/01 18:36
kikijuice:選項 居心可議 10/01 18:36
kikijuice:更何況這種情形原本就沒有觸犯版規 不需要無限上綱 10/01 18:39
vinxu:樓上可能沒看懂,版主說的是「已犯版規」然後又說不怕水桶的 10/01 18:54
vinxu:並不是你說的沒有觸犯版規。 10/01 18:54
Topwater:包容心y 10/01 19:05
chaseworker:9 不警告不水桶 10/01 19:27
chaseworker:我同意KUKUJUICE 10/01 19:29
chaseworker:另外板主這篇文,並沒有說甚麼已犯板龜阿 10/01 19:30
chaseworker:如果已犯,還需要這篇文幹嘛? 10/01 19:30
chaseworker:板主自己常用影射引導,並且常斷文...又該怎麼說 10/01 19:31
chaseworker:是不是也該水桶? 10/01 19:31
chaseworker:板大曾說"當版主討論OK,紛爭NO" 10/01 19:32
chaseworker:這句話需要怎麼做?自己想想。 10/01 19:33
redspiritz:=.= 樓上,冤冤相報何時了 10/01 19:34
vinxu:原則上原案違規依照版規處理。如果出現這樣類似文句就再加罰 10/01 19:49
vinxu: ^^^^^^^^^^^^^^^^^^^^^從這句看就是違規了,先罰 10/01 19:49
vinxu:然後針對類似"桶我呀,笨蛋,不怕水桶啦"這類字句來作投票 10/01 19:51
vinxu:問大家犯規後,囂張的挑釁該如何加罰 10/01 19:52
Attui:有看沒懂..........orz 10/01 20:13
evaju:2 這麼想當烈士 就讓他去當阿 不必手軟(  ̄ c ̄)y▂ξ 10/01 21:16
evaju:還是說水桶就水桶的人其實還是怕水桶? 10/01 21:17
leader5566:這個規則很無意義吧 類似文句過於灰色地帶 10/01 21:25
leader5566:一個規則應該是對普遍性來定義 因為規則影響所有人 10/01 21:26
leader5566:如今跟鼻孔說的一樣 用特定事件來誘導使用者投票 扯了 10/01 21:27
leader5566:該說訂這樣的規則是你不滿還是版友不滿 10/01 21:28
TELLurDaddy:說這個也不行、說那個也不行,看來只可以打科科跟ZZ了 10/01 21:31
TELLurDaddy:所以要順便投下一票,以後魔獸版只能打科科跟ZZ, 10/01 21:33
TELLurDaddy:同意嗎?? 10/01 21:33
leader5566:語氣不佳就讓眾人罵就好 版主要管這個就真的ZZ了 10/01 21:34
leader5566:再加一個選項「覺得版主管太多」 如何呢 10/01 21:36
TELLurDaddy:沒有啦,反正就比照摩斯密碼阿,科是長音,Z是短音 10/01 21:38
TELLurDaddy:你要回文要去查一下密碼,這樣子回文才會更冷靜 10/01 21:39
TELLurDaddy:我覺得這個方法可以讓魔獸版更進步 10/01 21:40
FoxQ:9不警告不水桶 10/01 22:01
commuter:有誘導投票之嫌。另犯錯又叫囂 沒必要重罰 交給輿論即可 10/01 22:20
Naix:蓄意犯規 加重處分算正常 沒劣退算客氣了吧 10/01 22:22
al0807:7 10/01 22:48
國文太差,真是抱歉。 如果有類似知道違規,又蓄意違反版規的文字 這句是說,在違規的前提下,又故意那樣打"水桶就水桶"等類似的話。 也就是說,如果沒違規的前提下,版眾高興怎打就不干涉。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203.70.98.204 (10/01 22:59)
egg123:8 10/01 23:13
greelate:水桶就水桶阿!! (XD 10/02 00:44
ahahah:已違規又放話的話 當然是重重判下去 之前的9改直接永久 10/02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