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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結果 選A的: 80 票 選B的: 62 票 選C的: 27 票 =========================================================================== A方案 1. 若有本尊遭到水桶後(不論天數[不包含永久水桶]),凡期間內,其分身到本版 發生違規情形,則該使用者帳號的水桶天數均為90天整。 2. 若有本尊已遭到永久水桶,凡期間內,其分身到本版若發生違規情形, 則該使用者帳號均永久水桶,且其IP均視為不歡迎對象。 補充: 因為支持B票也有達到62票,我相當重視選B板友的建議。所以以上方案我在規劃 一個配套即是。 若經板友發掘該ID是分身,且原本尊ID已經違規。則不論本尊ID違規多久, 分身ID均水桶最低時限三日。 說明: 如此可以解決C案不人道之處,也能解決至少該有的基本處份要有。 至於為何是只定三天,這點我要說明的是: 水桶並不是想要真的阻止板友發言,而因為怕你再度違規,擾亂板友看板 權益才使出最後的手段。所以只要板友不違規的前提之下,都好商量。 另外為了不鼓勵擺明的就是要分身嗆聲發言,只要被發現,先水桶三日 在還給你自由。這目的是鼓勵分身沒不好,但是請低調。 以上判決無誤後,11/2日 13:00實施。 要累炸的版工:FrostMaiden 2008/11/2 -- ┌──────────────────┐ / ̄ \ │ ◣◢ ▌ │ /◥◥ ◣▏ ▄ ▌▄▄ _▁▂ ▄▃▂▁ˍ_ ▌ ▌ ▌ ├─── | ─────── ▌ ◤ ▌ ▌ ▌ ▌▌ ` ◤▏|▏ └──────────────────┘ \ |◥█ |/ 皿\ ψgarni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5.236
bowplayer:辛苦了!要好好保重身體啊! 11/02 11:08
SaVanNaSG:可是如果有些分身已經被發現了呢@@... 11/02 11:10
SaVanNaSG:可不可以改成內文/簽名檔/名片中透露出自己本尊 呢? 11/02 11:10
已經被發現的就先三天。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203.70.105.236 (11/02 11:11)
myson:那就要麻煩低調點= =..and..不違規愛怎麼開分身就怎麼開~~ 11/02 11:11
站規指示最多只能五個分身,所以超過了,有"些許"的可能會被查到刪除。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203.70.105.236 (11/02 11:12) 分身低調也不會讓大家看得不爽,這點蠻重要的。 ※ 編輯: FrostMaiden 來自: 203.70.105.236 (11/02 11:13)
myson:恩阿..很少看過有人會把全部擠到同一版..一起高調..找死~"~ 11/02 11:18
ahinetn123:YA 11/02 11:18
kof78225:辛苦了! 11/02 11:40
devilsky:這樣可以接受 辛苦了 11/02 12:05
vinxu:myson一定沒逛過笨版,那邊的"有熊出沒"很出名地XDDDD 11/02 13:00
rod24574575:那個熊不都一堆帳號連噓... 11/02 13:01
FrostMaiden:可以問怎那麼多熊嘛XDD 11/02 13:04
vinxu:不清楚,出現的條件是只要他覺得不好笑就會噓到XX...... 11/02 13:40
vinxu:沒看過的可以去笨版大Z搜-50,就會看到了。 11/02 13:40
ake2134cr9d:熊很恐怖...噓到XX不過是幾分鐘的事來著的= =" 11/02 15:47
myson:有逛 不過頻率低過joke joke又低過八卦..八卦更低過這邊~"~ 11/02 17:24
myson:不過都說了= =..只好去看看 11/02 17:25
HiJimmy:學校的IP不就慘了,學長姐造孽,學弟妹收 11/03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