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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x3000 (癢,好吃)》之銘言: : ※ 引述《susiseptem (..)》之銘言: : : 關於頗"ㄏ"的注音文一案,版主wix3000是不是有必要提出說明, : : 個人認為,注音文問題很大,你來信告訴我, : : "此句視為使用注音符號之特殊成句,而非注音文" : : 請問板規怎麼寫 ? : : A-5、注音文 │ : : │ 此項所適用之文體包含但不限於注音文、簡體字、過度的錯字。 : : 板規可沒有提到使用注音符號之特殊成句,只有寫注音文三個字。 : : 所以你要視為特殊成句之前,可不可以先修正版規,或依照板規來行使公權力? : : 不然每次判決就都給你說就好了啊。 : 是的,都給我說就好了 就算給你說 你還是要按照版規走 : 語言原本就具有模糊性,相同的句子給不同的人讀自然也有不同的解釋 : 就連現實中錙珠必較的法律條文都有這樣的問題了 : 又何況是一個小小看版的小小版規? : 版規原本就有賦予版主一定程度的彈性與解讀空間 : 否則B-2口氣惡劣要如何認定? : C-2良性建議又要如何定義? : 版主的存在不就是為了要判斷什麼情況適用什麼版規嗎? : 你認為頗ㄏ的ㄏ是注音文 : 但是我的解讀是 : 頗ㄏ的ㄏ是引用自網路上使用的"ㄏㄏ"一詞 : 這個詞確實是注音文,但是正因為其為注音文才具有其意義在 : 而頗ㄏ是引用了這個詞,因此如果使用頗呵或頗喝都無法完整表達該句所想表達的意向 : 因此這裡的ㄏ是特殊用法,而非注音文 : 當然這裡的解讀是我本身的解讀 橫看豎看都像是在找藉口,"頗ㄏ"延伸了注音文的用意,就代表這還是個注音文 就算你有你的解讀(即便你的解讀是錯的),你也應該把審判的標準解釋清楚。 而不是丟一句"以後不要為了幾個注音來煩我" 不過講句老實話,版規怎樣寫,身為版主就應該照著規矩走而不是自己又另外腦補 什麼特殊用法阿,什麼另類解讀阿。 : 你可以有不同的見解 : 這部份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 但閣下在寄信回覆我的12分鐘之後就PO上了看版 : 我實在沒辦法理解這其中的動機 我也不能明白你說桶就桶的動機 九品芝麻官看太多,真以為方堂鏡說了句"打我阿笨蛋" 就可以用"這種要求這輩子沒見過"來揍人的模式套用在現實生活中 雖然你沿用了"口氣惡劣文章"這個標準 但是,就如同眾版友說的 你的行為真的頗ㄏ阿 : 我認為討論的自由性是很重要的 我也認為討論版主適不適任的自由性是很重要的 可惜一個版主不管事,另一個版主不會做事 : 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應該要讓版友能夠使用盡可能多的表達方式 : 如果一個版規影響到正常情況下的發文,就不是一個好的版規 : 就好像一個反開圖系統影響到正常遊戲就不是一個好的反開圖 : 我不希望魔獸版成為一個發言之前還要被綁手綁腳的看版 那怎樣算不影響他人? 偷渡注音的特殊用法注音文算不算影響? 之前台北羊那種稍微提到魔獸後面就是一串的生活筆記網誌文算不算影響? 你希望大家多發文是好的,但是多發廢文就不見得是好事 一個看板可以沒有人氣,但是不能沒有規矩。 : 語言之所以是藝術正是因為它有各種可能性 : 而並非被表面的文字所限制 : 共勉之 藝術不是拿來形容偷渡注音文的"特殊用法"文 就算銀行搶匪用了不可能任務般高超特技倒掛手法盜取財物 警察也不能說"他這種行竊手法稱之為藝術,我們還是放他走吧" 雖然我不知道要跟你共勉什麼 但是 共勉之 (P幣GET!!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83.19.53
NBCnews:我發現我的論點跟上一篇好像 XDDDDDDDD 04/24 03:51
NBCnews:是上上篇 上一篇是想開啟個特殊用法之亂 哈哈哈哈 04/24 03:51
susiseptem:共勉之是怎回事XDDD 你頗ㄏ 04/24 03:58
song042008:有共勉之有推 04/24 13:45
Thiefwix3000:共勉之~ 05/01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