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arCraftCh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網頁版 http://ppt.cc/e0kX (如有更新,以網頁版為主) 版規問卷 http://ppt.cc/fdBj 對房規有建議者,請務必利用問卷表達看法,感謝您的配合,謝謝! 三國PTT房房規 有任何檢舉事項請寄mail到aoc90058@gmail.com。 關於大廳違規之檢舉人必須截圖當證據,遊戲違規之檢舉人 請附上rp[1]且必須在同一遊戲中。 任何踢除必須有當事人提出檢舉,否則不予成立。[2] 本遊戲房間不禁止開設任何遊戲,但請以三國為主。(信長可移駕至701鄉民房) 大廳違規 一、大廳(公頻)或遊戲中(包括私頻以及公頻)不禁止任何言語, 但只要有任何人表達不滿[3]後,請立即停止,不停止者踢除七天。 遊戲違規 一、無故中離,踢除永久。 二、有事中離,踢除一天 。 三、遊戲進行中,出現不可抗力之問題[4],踢除天數為被檢舉之次數。 四、若遊戲有人先離場,請在三分鐘內決定是否繼續,超過三分鐘後離場,以中離無異。 開圖: 一、光圈檢驗法 二、於ptt WarCraftChat,發文由版友公審, 最後會利用問卷方式,決定審判結果。(以發文日起,必須至少三天) 管理員不受房規之審判,對房規或管理員有意見, 請至Garena申訴,或ptt WarCraftChat進行公審。 以上判決皆可易科P幣,踢除一天以1000p幣計算,上限為30萬p幣(無期踢除亦適用)[5] 以上內容請各位版友於三日內提出意見,三日後,開始實行。 碎碎唸: 玩遊戲嗆聲嘴砲是種文化,去禁止我認為反而少了很多樂趣,所以我採開放,但不冒犯的 管理態度。對於其它遊戲中之不良行為(養人、掛網),我則是傾向不管。如養人,實際上 地圖設計,可在此處做出改善,只可惜遲遲沒有相對應的改板出現,對此我會認為作者默 許。 最後,我得說,我是一個恐龍管理員,以規行事,是我的最高準則。又加上本身是唸資工 的,所以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沒有模糊地帶,如果真有我決定不出的事情,會以問卷方 式進行公審。 [1]rp一律上傳至rp分析站 [2]換言之,沒人對違規事項提出檢舉,就算是在管理員之遊戲中無故中離也不予踢除。 當然管理員本身也可為檢舉人。 [3]表達方式,指的是投訴本人必須於公頻提及「檢舉」二字才成立。 [4]如當機、魔獸關閉。 [5]將明確記載,日後用來辦活動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14.11
Sashimii:701若發生不可抗力中離 有解釋的話是不會ban人的 04/30 04:05
Sashimii:提供給您參考 :P 04/30 04:06
個人考量為不可抗力中離的判定有困難,如重開機要如何提出證明呢? 為避免每個人 皆以此為藉口,所以我才以次數為踢除參考,如果您有好的判定方法,煩請提供,謝謝。
teddy78924:建議不要用問卷 04/30 05:00
目前在於開圖公審這方面,要不要用問卷,個人還在決定,(忘記加進問卷裡了...) 版規的問卷主要是想讓大家參予房規制訂, 現行中華民國法律的制定也不是由法官說了算 :)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213.221 (04/30 08:03)
gothatet:推一個XD 04/30 10:45
sapphireBOB:所以養人無敵? 04/30 11:01
privatewind:目前房規還沒訂 最後的房規我會以問卷結果為主 04/30 11:04
privatewind:目前的是我個人想法而已 關於養人是提出我個人的無奈 04/30 11:05
privatewind:看法...實際上確實可直接從地圖去禁止 04/30 11:05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213.221 (04/30 11:17)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213.221 (04/30 11:24)
gentlecat:5XD有裝備綁定的指令 再加上不能分享同盟控制就是了 04/30 14:13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213.221 (04/30 14:33)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213.221 (04/30 15:54)
andy12199:不喜歡養人 04/30 17:07
fache:建議禁止養人加掛網 讀秒斷線會不會被禁?? 04/30 21:34
中離規則中有一個不可抗力之中離,我認為這屬於此類,當然了, 這類中離很難去判定中離者是否有意,為了避免濫用此漏洞累犯, 故在累犯上的踢除天數會另外加重。如果您對此類有好的判定方法 煩請提供:)
fache:p幣交給管理員?? p幣會用來辦活動嗎?? 假如要辦活動其實版主 04/30 21:35
fache:就可以向組務申請了 而且錢還不少?? 04/30 21:36
是交給我沒錯,我也說明了會明確記載(網路公開)來辦活動用 組務申請我會去了解,感謝提醒:)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198.103 (04/30 23:15)
andy12199:f大 管理員好像不是板主耶 05/01 01:47
teddy78924:那成立陪審團如何= = 05/01 02:48
成立一個正式的陪審團我認為有難度,不過我提的方案已經類陪審團 的方案了,用問卷去審判是否違規,由管理由來決定何種處罰並執行。 當然了,我也會考慮是不是真有這必要,畢竟這會多一些時間與人力, 所以在版規問卷中,會有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調查:)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194.235 (05/01 08:30) ※ 編輯: privatewind 來自: 114.41.194.235 (05/01 08:30)
hadessage:誠心建議不要收P幣辦活動(一定會被有心人士攻擊) 05/03 20:45
hadessage:說錯 不要罰P幣 05/03 20:46
fatb:罰P幣我看到也很訝異 05/03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