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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看到這那篇文了, 首先有幾點要修正的地方 1.時間不同,作者指的是南北朝...我誤以為是14世紀的戰國時期... 南北朝...那時候的戰爭的確像是流氓在打群架... 那時射射弓箭的確可以嚇跑一堆暴民... (其實從日本會搞出野太刀這種東西,就足以證明日本實戰不足) 另外就是文中提到一點 日本自古以來就有用鐵甲的習慣,要說破甲,他們早有那方面的需要, (目前的出土品中,證實卑彌呼那個年代已有「全鐵甲」的存在。) 但是在卑彌呼時代以致於平安時代之間,他們只有最原始的弓箭可用, 所以在一開始發展弓箭的時候,他們就很重視「攻擊鎧甲接縫處」這一點, 在這種情況下,要射死一個穿甲武士,不見得非得去跟鐵甲硬碰硬不可, 因此他們不見得需要「破甲武器」,只要弓術練好一點就成了。 「攻擊鎧甲接縫處」,這點在遠距離幾乎不可能辦到... 因為為了維持射程就必需成拋物線射擊... 要射中鎧甲細縫,射程可能不能超過50公尺,可能更短到30公尺、20公尺, 這代表什麼? 這麼短的距離,面對未經過軍事訓練的農民或許可以擋住.. 弓箭手如果遇到經過軍事訓練的部隊,馬上會全滅... (說真的,在織田信長時期,各大名的軍隊水準都大幅提昇了...) ※ 引述《ThomasJP (筆劍春秋梁父吟)》之銘言: : ※ 引述《sfsm (鹹魚)》之銘言: : : 我是指獨立戰爭,不是南北戰爭,兩者相差將近90年, : 看錯了...@@||b : : 戰術也有很大的不同, : : 我會拿獨立戰爭當例子,主要還是火槍的戰術和弓箭有許多相似處... : : 之前各位都有提到弓箭的用法,就是擊潰敵人陣型,然後在投入步兵或騎兵 : : 做最後勝負... : : 火槍的戰術則是敵我雙方各相距70-80碼的距離(這是當時火槍的射程), : : 然後開始看似很愚蠢的互射,看哪一方的陣型、士氣先崩潰,另一方立刻 : : 上刺刀前進逕行肉搏... : : 這是16世紀末的戰爭模式,這時候槍依然無法完全主導戰局... : : 還是得仰賴火槍上的刺刀和軍官的軍刀才可以決定勝負... : : 反過來在看13世紀的戰國時代... : : 如果射射弓箭就可以讓敵軍完全潰散不成戰力,甚至連肉搏戰都省了... : : (更不說弓箭和火槍的殺傷力,儘管火槍射程短,但是威力足以擊碎人的頭蓋骨, : : 弓箭呢?別忘了三國大將夏侯元讓眼睛挨了一箭還可以把眼珠挖出來吃掉...) : : 那麼日本武士的戰爭強度未免也太低了... : 獨立戰爭時有一種東西是日本武士沒有的 : 那就是野戰火砲 : 因此將領會運用火砲意圖轉入肉搏 : 因為火砲可以製造"部分的缺口" : 轉入肉搏的時機會較長矛弓箭時代提早 : 另外至少英軍的步兵是具有一定程度以上的訓練和作戰經驗的 : 而日本武士時代充當步兵的農民基本上沒受過多少正式訓練 : 甚至這群被大將一喊"雜魚閃開"就乖乖閃開的步兵 : (同樣運用誇張的講法...) : 要他們進行真正的肉搏恐怕都有困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39.27 ※ 編輯: sfsm 來自: 211.72.39.27 (01/05 21:12) ※ 編輯: sfsm 來自: 211.72.39.27 (01/05 21:14) ※ 編輯: sfsm 來自: 211.72.39.27 (01/05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