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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lfLord (呆呆小狼￾ ￾ N￾ ￾ )》之銘言: : 抱歉沒說清楚,我的意思是: : 其實這種投彈方式既然可以比美魚雷,為什麼在太平洋戰爭中就只用了一次( : 空襲臘包爾),而歐戰也只用了兩次,而且一次還搞砸。就戰術觀點,這是很 : 矛盾的(有效的方法卻不常使用,甚是疏於練習以致效果不彰)是不是背後還 : 有其他非戰因素? 我可以想到的幾點: 1. 訓練問題: 飛機投彈時的飛行角度非常重要, 因為炸彈必須要以淺角度打到水面, 才能達到反彈的效果. 而且飛的太高炸彈無法到達淺角度反彈的目的, 飛的太低炸彈可能反彈打到自己(日本試驗的結果). 2. 安全性: 除了炸彈反彈可能危害飛機以外, 飛機同時也可能被爆炸產生的碎片擊傷. 另外, 飛機在投彈時面對的敵艦防空火力跟丟魚雷是一樣的. 如果飛機對前方的制壓火力不夠, 無法壓制防空炮火的攻擊, 或是對方是具有重武裝與強大防空火力的巡洋艦以上軍艦, 那飛機與組員都會受到非常高的危險. 3. 落點計算: 由於炸彈會有反跳的效果, 如果投彈距離沒有算準, 並且攻擊對象的船艦太過低矮, 那炸彈有可能會"跳過"目標. 如果投彈的距離太遠, 那炸彈命中之前就會沉入海中. 4. 環境因素: 以丹皮爾海峽的攻擊行動為例, 美軍不但早已獲知詳細情報, 且目標是大規模的慢速運輸船團 (船團的航速只有9節, 主目標是高乾舷的運輸船, 護航船艦的防空火力也不強), 再加上當地的美軍陸航部隊已經準備充分, 集結大量的可用飛機, 相對於上空的護航日機而言具有壓倒性的數量優勢, 並且以極低空進入而避免掉日機的干擾, 才取得良好的戰果. 但是在這之後, 美軍在太平洋有大量的潛艇, 可以隨時進行獵殺日本船隻, 而且這種攻擊模式僅限於陸上飛機(艦載機會直接用魚雷), 因此新幾內亞地區這種航線處於盟軍空襲範圍內, 陸地上又有多處盟軍機場的地區, 可以說是執行此種攻擊的理想環境. 但是在此後的太平洋地區, 盟軍陸上飛機執行對船團反艦任務的機會就較少了. (海南島附近相對較多, 但是這已經到了飛行半徑的外圍, 而且機頭加裝75mm砲或是8門.50機槍的B-25, 光用一般攻擊就夠日軍受了... 中美空軍聯合隊的文章裡面甚至有提到, 有一架B-25光用機頭的8門機槍, 對準日軍小型艦艇的船身中央狂掃, 結果直接把對方掃成兩截) 至於到比較後期的時段, 德國已經有滑翔導引炸彈可用, 可以直接從8000m空中丟下去轟人; 美國也出現類似的武器, 日本也有(不過日本的無線電技術太差, 因此必須在500m左右的高度丟, 拿這種東西低空通過美國艦隊上空幾乎等於自殺, 到後期沒有制空權的狀況下, 用神風機或是櫻花彈可能還比較實際一點.) 有別的有效手段可用的話, 自然沒必要讓飛機在超低空的敵艦防空炮火下賭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56.21 ※ 編輯: keins 來自: 140.114.56.21 (07/11 16:53) ※ 編輯: keins 來自: 140.114.56.21 (07/13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