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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lfLord (呆呆小狼￾ ￾ N￾ ￾ )》之銘言: : ※ 引述《fyc (無聲的雨)》之銘言: : : 是不是該用音譯啦??我庸人自擾了. : 說具實在話,我比較贊成用音譯。 : 因為越是對武器性能精確形容的翻法反而越容易因起讀者混亂。 : 因為中文不等於英文,更何況這些武器的名稱大多只是名稱並不 : 一定含有武器性能的精確形容。就好像送七例宋七力,這個宋七力 : 除了只是名字外其實並不代表什麼意義。你一定要形容他是大智大 : 慧連當代行政院長都要跟他下跪求智慧什麼有七個分身什麼的,我 : 相信這麼籠長的譯名老外看了大概也只會哈哈大笑而已。 我認為這倒不見得... 數個字要精確表達清楚原字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徹底放棄中文翻譯。 一般文書牽涉外文的處理,可粗略分為 1.精確(一對一)意譯:APPLE→蘋果 2.近似意譯:DRAGON→龍 3.不翻:徑引原文 4.音譯:一般地名、人名、國名等多採音譯較多 1包含完整意思,2提供讀者一個whole picture(細節後續解釋) 而3.4其實等於沒有包含任何訊息,3僅提供原文,4僅提供不懂外文之讀者知道怎麼念 因此一般在翻譯時,應該是先1、2,後3或4,沒有人先3、4後1、2的 另外,如果真的不知道意思,無法用1或2而必須在3.4兩者之間選擇,仍然建議引用原文 因為音譯有以下問題 - 難判斷原詞為何(美國=America) - 不同譯者有時會不一致 (大陸的孫大雨把Hamlet翻成「罕秣萊德」,台譯「哈姆萊特」) * 「Musket」之所以常常被誤會成「毛瑟槍」, 就是因為部分譯者聽過「毛瑟槍」,以為就是「Musket」的音譯 至於宋七力,因為是人名,屬於4類,因此翻譯方式沒什麼好爭議 只要讓外人知道怎麼念就行了 * 孫中山就是Dr. Sun Yat-Sen,不會去翻成Grandson Middle Mountain -- 老張開車去東北 撞了 肇事司機耍流氓 跑了 多虧一個東北人 送到醫院縫五針 好了 老張請他吃頓飯 喝的少了他不幹 他說 俺們那嘎都是東北人 俺們那嘎特產高麗蔘 俺們那嘎豬油炖粉條 俺們那嘎都是活雷峰 翠花 上酸菜 俺們那嘎沒有這種人 撞了車了哪能不救人 \/\ 俺們那嘎山上有珍蘑 那個人他不是東北人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66.82 ※ 編輯: JosephChen 來自: 211.74.166.82 (09/17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