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lfLord (呆呆小狼 N )》之銘言:
: ※ 引述《fyc (無聲的雨)》之銘言:
: : 是不是該用音譯啦??我庸人自擾了.
: 說具實在話,我比較贊成用音譯。
: 因為越是對武器性能精確形容的翻法反而越容易因起讀者混亂。
: 因為中文不等於英文,更何況這些武器的名稱大多只是名稱並不
: 一定含有武器性能的精確形容。就好像送七例宋七力,這個宋七力
: 除了只是名字外其實並不代表什麼意義。你一定要形容他是大智大
: 慧連當代行政院長都要跟他下跪求智慧什麼有七個分身什麼的,我
: 相信這麼籠長的譯名老外看了大概也只會哈哈大笑而已。
我認為這倒不見得...
數個字要精確表達清楚原字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徹底放棄中文翻譯。
一般文書牽涉外文的處理,可粗略分為
1.精確(一對一)意譯:APPLE→蘋果
2.近似意譯:DRAGON→龍
3.不翻:徑引原文
4.音譯:一般地名、人名、國名等多採音譯較多
1包含完整意思,2提供讀者一個whole picture(細節後續解釋)
而3.4其實等於沒有包含任何訊息,3僅提供原文,4僅提供不懂外文之讀者知道怎麼念
因此一般在翻譯時,應該是先1、2,後3或4,沒有人先3、4後1、2的
另外,如果真的不知道意思,無法用1或2而必須在3.4兩者之間選擇,仍然建議引用原文
因為音譯有以下問題
- 難判斷原詞為何(美國=America)
- 不同譯者有時會不一致
(大陸的孫大雨把Hamlet翻成「罕秣萊德」,台譯「哈姆萊特」)
* 「Musket」之所以常常被誤會成「毛瑟槍」,
就是因為部分譯者聽過「毛瑟槍」,以為就是「Musket」的音譯
至於宋七力,因為是人名,屬於4類,因此翻譯方式沒什麼好爭議
只要讓外人知道怎麼念就行了
* 孫中山就是Dr. Sun Yat-Sen,不會去翻成Grandson Middle Moun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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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開車去東北 撞了 肇事司機耍流氓 跑了 多虧一個東北人 送到醫院縫五針 好了●
老張請他吃頓飯 喝的少了他不幹 他說 ●
俺們那嘎都是東北人 俺們那嘎特產高麗蔘 ●
俺們那嘎豬油炖粉條 俺們那嘎都是活雷峰 ╬ ● ◤ 翠花 上酸菜 ●
俺們那嘎沒有這種人 撞了車了哪能不救人 \/東\ ●
俺們那嘎山上有珍蘑 那個人他不是東北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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