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譯名 簡稱
Hanover 漢諾威 Hn
漢諾威,日耳曼大邦也,東鄰普魯士,北倚丹麥,為神聖羅馬帝國帝選侯領地
之一。1714年,英王卒,無嗣,國會恐舊教貴族藉此復辟,立繼承法案。時英
王室諸繼承人中,唯漢諾威公喬治為新教徒,故迎之為王,是為喬治一世。奧
不許英藉此併漢諾威,故英王雖可遙兼漢公,英漢卻須分而治之,軍政不可相
一。故此時常有「英王喬治致漢公喬治」之公文耳。
然漢英關係之密切,普雖為英之盟邦,卻對漢有芒刺在背之感。法革命起,初
漢軍隨奧普聯軍討法,然奧普失利,英與法相互宣戰,漢卻於1795年宣佈中立
於對法戰爭之外。1801年,拿破崙唆使普併漢,普軍奪之,隨即退軍,將漢轉
交歐斯納布呂克(Osnabrueck)大主教區兼領之。三皇會戰後,法軍佔漢,分
南北二部,北漢贈予普魯士,南漢併入西發里亞王國。法普戰爭後,法再佔北
漢。1810年,北漢併入法國。漢人多不欲從法,故紛紛流亡於英,組「王立日
耳曼兵團」。1813年,適拿皇征俄初敗,普發動「解放戰爭」,漢人皆起兵響
應之,漢復為獨立國。
維也納會議後,漢國升為王國,英王遙兼之。1837年,英女王維多利亞繼位,
然漢憲不許女主臨朝,故漢王之位,轉讓昔英王喬治三世之五子康柏蘭公恩斯
特.奧古斯都。自此英漢王室遂分,不復為一也。
the Hanseatic States 漢徹同盟 HS
漢徹同盟,為中世歐洲之商業同盟也,一度壟斷波羅的海貿易。後英荷瑞俄四
強並立,同盟勢衰。至法革命時,僅餘三自由港:漢堡、不萊梅、呂北克。
1806年,拿皇併三城入法。1813年,普策反北日耳曼諸邦,是為「解放戰爭」
。拿皇命達武率軍進駐漢堡,以定北日。不料瑞典背盟,其王伯納多率軍親征
北日,與達武交戰。達武堅守漢堡,伯納多雖不能取勝,達武亦不能南援萊比
錫。伯納多分兵兩路,一路續圍漢堡,一路南下與聯軍夾擊拿皇。拿皇不支而
走,後被迫退位,流亡厄爾巴島。達武仍據漢堡不降,聯軍亦不能克之。故伯
納多遣使和談,達武云:「除非法王下詔退兵,我必死守漢堡。」值路易十八
繼法王位,聞之大喜,曰:「朕不意尚有法將知法有王也!」於是詔達武率軍
返法。
達武即退,漢堡三城復為自由港,然漢徹同盟不復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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