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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Yong (本因坊 怪哉)》之銘言:
日本走上軍國主義道路、躋入侵華列強行列
明治維新及其對外擴張
日本是亞洲東部太平洋上的一個群島國家,西隔東海、黃海、日本海與中國、朝鮮
、俄國相望,東鄰太平洋。其領土包括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四個大島和附近的眾
多小島。南北長約2000公裡,面積36.9萬多平方公裡,1931年時人口約7000萬。日本帝
國主義極盛時期的殖民地有朝鮮、琉球群島、台灣、澎湖列島、小笠原群島、千島群島
、南庫頁島,以及以租借名義佔領的中國遼東半島的關東州,由國際聯盟委托代管第一
次世界大戰前德屬太平洋上的加羅林、馬紹爾、馬裡亞納三群島,合計面積31.2萬余平
方公裡,人口約3000萬。日本礦產貧乏,銅儲量僅有約200萬噸,煤、鐵、石油及其他
有色金屬儲量均很少,隻有本州中部的硫磺儲量較多,約6800萬噸。日本海岸線長達
3萬公裡,海灣、良港甚多,漁業發達,對航海、外貿都非常有利。
16世紀末,日本地方割據勢力連年戰鬥。1600年德川家康在關原之戰中戰勝擁護豐臣
秀吉的大名諸侯聯軍,於1606年任“征夷大將軍”,在江戶(今東京)設立幕府,把持國
政,日本歷史上稱之為“德川幕府時代”或“江戶時代”。在此時期內,日本推行鎖國
政策,隻允許中國和荷蘭兩國在長崎進行貿易,對其他國家和在其他地點,一概禁止外
商進入。這種狀況維持了200多年。至19世紀中葉,幕府統治已經腐朽。當時正值西方
列強瘋狂向外進行殖民擴張,英國發動鴉片戰爭,迫使中國清政府簽訂《南京條約》。
中國的門戶打開之後,緊接著美國也以武力相威脅,打開日本的門戶。1853年,美國東
印度艦隊司令培理率其艦隊到達日本的江戶灣,首先沖破了日本傳統的鎖國法,於1854
年強迫日本簽訂了《日美和親條約》(一稱“神奈川條約”),使其對美開放。日本稱之
為“開國”。此後兩年內,英國、俄國、荷蘭國相繼援美國之例,分別與日本簽訂了同
類性質的條約。1858年,美國又迫使日本簽訂了《修好通商條約》,荷、俄、英、法也
效法美國,相繼迫使日本簽訂了內容基本相同的條約。通過這些不平等的條約,西方五
國從日本取得了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以及協定關稅等一系列特權,使日本和當
時的中國一樣,處於被壓迫的地位,面臨著淪為半殖民地或殖民地的危險。
日本在“開國”後15年的1868年1月,以中下層武士為領導的反幕府派以天皇的名
義頒布《王政復古大號令》,推翻了自鐮倉幕府以來700多年的幕府統治,建立了新的
政府。8月27日,睦仁即位天皇,9月8日改元“明治”。當年將江戶改名東京,於1869
年3月將首都由京都遷至東京,開始進行改革;模仿西方資產階級國家的三權分立,中
央官制設“三職七科”,以太政大臣為總裁,輔佐明治天皇執政;沒收幕府領地、劃
分為府、縣,直屬中央政府。又逐步解決了各藩主的封建割據,統一了全國,將權力
集中於中央,並進一步改革官制。大致用了3年多的時間,基本上完成了雖不徹底、
但屬於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為資本主義的發展開辟了道路。
但是,此後日本逐步走上軍國主義的道路。1872年發布征兵令,實行國民皆兵,
並稱軍隊為“皇軍”,即天皇的軍隊;1874年規定陸軍省大臣必須由將官擔任;1878
年設置參謀本部,為天皇直轄的軍司令部,規定“參謀總長的地位優於陸軍大臣而與
太政大臣相等”。〔14〕凡用兵、作戰軍令事務,內閣不能幹預,也就是軍事統帥
權不歸國家政府而歸天皇,從而確立了日本軍閥的特殊地位。1889年頒布《大日本帝
國憲法》,強調天皇權力的絕對性,規定“天皇神聖不可侵犯”,使其神格化;同時
規定“天皇統帥陸海軍”,“天皇決定陸海軍的編制和常備兵額”。同年頒布《內閣
官制》,規定﹕“凡有關軍事機密和軍令問題上奏天皇,除按天皇旨意下發內閣之文
書外,均需由陸軍大臣、海軍大臣向內閣首相報告”,〔15〕從而通過憲法保障了
軍部和統帥的獨立。1893年又制訂了《戰時大本營條例》。而在此期間,曾於1882年
頒發“軍人敕諭”,要求軍人(有亂碼)“武士道”行為規范,使其作為天皇和日本向
外擴張的馴服工具;1890年頒發了“教育敕語”,命令全國民眾也必須遵守“武士道”
和“神道”精神。至此,日本已經成為一個完全的軍國主義體制的國家了; 日本在
明治維新後,其統治集團立即努力了解和適應歐美資本主義列強所建立的國際秩序,
以爭取盡快躋入它們的行列,成為其中平等的一員。維新政府剛剛成立,天皇就接見
了法、英、荷等各國駐日公使。成立的次月(1868年2月),即宣布承認幕府與各國訂
立的各項條約,但同時又表示將謀求改訂這些不平等的條約。一年後,便向美、荷等
國公使非正式地提出希望提前開始修改條約的談判。但就在日本處於西方列強不平等
條約束縛的情況下,日本並未放棄其向外擴張的企圖,反而以“補償論”為武器,宣
稱“養國力,割易取之朝鮮、滿洲、支那﹐所失於美俄者,可取償於(亂碼)、滿洲之
土地”。〔16〕日本政府還將向外擴張定為基本國策,在《宸翰》中宣布要“開拓
萬裡波濤,布國威於四方”。在改革官制時,規定將“開拓疆土”與“國際交往、監
督貿易”並列為中央負責外務工作的“外國官”的職責。日本在與歐美各國的關系穩
定下來之後,立即開展對近鄰各國的外交活動,而這種外交活動從一開始就與其“開
拓疆土”的擴張政策密切結合在一起的。
位於中國和日本之間的朝鮮及琉球,是距離日本最近的兩個國家。日本在幕府時
代,通過對馬藩和薩摩藩與它們有交往。17世紀初,薩摩藩曾以武力侵入琉球,後即
視之為日本的屬國。明治維新後,薩摩藩改為鹿兒島縣,仍掌管琉球。日本要推行近
鄰外交以開疆拓土,很自然地首選這兩個國家為目標。但這兩個國家與中國清王朝有
著特殊的親密關系,對中國有很強的傾向性。如琉球在1854年、1855年、1859年分別
與美國、法國、荷蘭簽訂條約,用的都是清朝咸豐年號。而朝鮮因歷史原因,對日本
抱有嚴重的戒心,且又實行的是攘夷鎖國政策,更是拒絕與日本修復邦交。於是日本
政府在以武力迫使朝鮮向日本開放的“征韓論”和與中國修好以掃清日朝關系障礙的
主張中選擇了後者,決定采取“日清交涉先行”的方針,於1870年派代理外務大丞柳
原前光到中國進行建交和通商的預備會談;1871年任命大藏大臣伊達宗城為全權大臣
,與清政府全權大臣李鴻章在天津簽訂了中日《修好條規》及《通商章程》﹔1873年
任命外務大臣副島種臣為特命全權大使,到中國辦理交換批準書手續。但他還負有秘
密使命,為侵略中國作準備。
日本侵略中國,得到美國的支持。1867年美國海軍艦隊侵犯中國台灣時,去台灣
辦理交涉的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一作“李讓禮”)〔17〕由美國駐日本公使德朗
介紹給副島種臣,擔任他的隨行顧問。到中國之前,李仙得曾受到明治天皇的“陛見”
,並攝影、“賜饌”,“御賜”物品,以示“寵幸”。他向日本提供了許多有關台灣
的照片、地圖等資料和情報,並向日本出謀說:要爭霸東亞,必須“南據澎湖、台灣
兩島”;而要佔據台灣,隻需用2000人左右的軍隊就可以迅速佔領,不必擔心美國的
幹涉。德朗也參加了副島種臣、李仙得等籌劃侵略台灣的秘密會議。事後德朗在給美
國國務院的秘密報告中說:我“一向認為西方國家對日本的真實政策,是鼓勵日本采
取一系列的行動……使日本政府與中國政府、朝鮮政府彼此仇視。”“在目前形勢下
,我相信我已經發現一個實行這一計劃的機會,可能不需要流血的戰爭,但如果需要
的話,我們可以使這場戰爭成(亂碼)…把台灣及朝鮮放在一個同情西方國家旗幟下的
戰爭。”〔18〕由此可見,當時的美國是支持日本侵略中國及朝鮮以便從中漁利的
。
1874年1月,日本內務大臣大久保利通和大藏大臣大隈重信擬制了侵台行動綱領
──《台灣蕃地處分要略》。2月經大臣、參議會議通過,4月正式成立了侵台組織,
任命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台灣蕃地事都督”,大隈重信為“台灣蕃地事務局長官”
,陸軍少將谷幹城、海軍少將赤鬆則良為參軍,另外聘李仙得為事務局二等出仕,美
國現役少校凱塞爾為參謀,並組建了一支有3600余人的侵華軍隊,公開稱之為“台灣
生蕃探險隊”,以琉球島民54人被台灣牡丹社居民殺害一事〔19〕為借口,進軍台
灣,於5月7日在台灣琅□登陸。中國清政府得知日軍侵台的消息後,猶半信半疑,於
5月14日諭令福建船政大臣沈葆禎“帶領輪船兵器,以巡閱為名,前往台灣生番一帶
查看,不動生色,相機籌辦”,〔20〕29日又任命他為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
事務大臣,並授以處理日本侵台事件的軍事、外交大權。
登陸日軍於5月18日開始向當地居民部落進攻。至6月間,攻佔了牡丹社及附近各
社。7月間撤回沿海地區,集結於龜山、風港等處,建立都督府,修築醫院、營房、
道路,企圖長期佔據。清軍於6月中旬到達台灣,當即布置防務,同時派員與日軍談判
,令其撤兵,但並未向日軍采取進攻行動。這時正值台灣南部瘧疾流行,日軍因不服
水土,患病者日增。據參加侵台的日人水野遵在其《征台私記》中記述,日軍2500余
人中,能正常飲食的僅剩下十五六人,其余的隻能吃些流食。此次侵台,前後7個月,
共動用兵員3600余人,戰死者僅12人,病死者卻有561人。軍中困難日增,士氣日趨下
降。同時還遭到英、俄等西方列強的反對。美國政府的態度也發生了重大變化。新任
美國駐日公使平翰,以美國政府的名義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宣布美國僑民應嚴守中
立。李仙得等被迫由軍中返回東京。日本陷於進退維谷、內外交困的境地,政府內主
張撤兵的呼聲逐漸抬頭。經中(亂碼)次談判,在英使威妥瑪的調停下,於1874年10月
30日簽訂了《中日台灣事件專約》。中國是被侵略的一方,清政府卻作了屈辱性的妥
協;除償付日本撫恤、建房等費用50萬兩白銀以換取日軍撤離台灣外,更重要的是在
專約中寫進了日本提出的詞句:“台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加殺害”,日本侵台
“原為保民義舉”等。這無異默認琉球是日本的屬國。清政府的屈服外交進一步助長
了日本的擴張野心。
台灣居民殺害琉球船員的事件發生後,日本一方面作侵台的準備,一方面加快了
吞並琉球的步伐。1872年10月,日本借琉球王子赴日祝賀之機,冊封琉球國王尚泰為
琉球藩王,列入日本華族;外務省派官員至琉球主持琉球的外交,大藏省派官員負責
琉球的租稅繳納;同時照會西方各國,說:琉球已歸日本,將琉球與美、法、荷三國
所訂的條約改為與日本政府簽訂的條約。1875年,日本政府強迫琉球改用日本年號,
並決定廢止定期向中國朝貢和清朝皇帝即位時派使祝賀等慣例(本年光緒帝即位);
撤銷在福州的琉球館,由日本駐廈門領事館管理琉球的貿易業務;廢止琉球國王即
(亂碼)的慣例,同時派兵進駐琉球。1876年,日本又接管了琉球的司法、警察權,規
定凡琉球人去中國必須由日本發給護照。琉球國王派大員到中國求救,清政府不肯與
日本實施武力對抗,僅采取了“據理詰問”的方針與日本談判。但中國駐日本公使何
如璋向日本外務省多次;提出質問和抗議,均毫無結果。1879年4月,日本徹底吞並了
琉球,改琉球藩為沖繩縣,將國王尚泰及王室人員移送東京,琉球國滅亡。
日本吞並琉球後的下一個目標就是朝鮮。朝鮮與清朝的關系雖然和琉球性質一樣
,但由於歷史和地理等種種原因,清朝對朝鮮要比對琉球重視得多,因而對日本向朝
鮮擴張也比對其吞並琉球的反應強烈得多。日軍從台灣撤出後不到半年,日本就決定
以武力對朝鮮進行威脅。1875年5月間派軍艦侵入朝鮮釜山,接著又到朝鮮西海岸示威
,在江華島與朝鮮守軍發生沖突。1876年2月,日本以武力強迫朝鮮簽訂了《江華條約》
,規定日本除在釜山通商外,再選兩個港口向日本開放(1880年和1882年先後開放元山
和仁川兩港),日本可在通商口岸派駐領事並享有領事裁判權,可在朝鮮沿海自由航行
等。但條約中絲毫未提朝鮮在日本有何種權利。從此,朝鮮的門戶被日本打開,日本
的勢力開始向朝鮮滲入,與清政府爭奪對朝鮮的宗主權。1882年朝鮮京城(漢城)發生
兵變。由於朝鮮軍隊對日本的擴張懷有強烈的怨憤情緒,起事士兵殺死了日本軍事教
官,並襲擊了日本公使館,8月初,日本派軍進至仁川一帶,企圖用武力對付朝鮮,
但由於清政府也派軍進入朝鮮進行幹預,日軍未敢動武。8月30日,日、朝簽訂了《濟
物浦條約》,朝鮮除賠款、道歉外,還被迫同意日本派兵護衛公使館。日本首次獲得
在亞洲大陸上的駐兵權,而朝鮮首都則從此處於日軍的威脅之下。
1884年12月朝鮮親日的“開化黨”在日本駐朝公使竹添進一郎和日本駐京城部隊
的支持並介入下發動了一次政變,殺死大臣,劫持國王,並控制了政府。駐朝清軍營
務處會辦袁世凱率軍進入皇宮,趕走進入宮中的日軍,恢復了朝鮮原來的統治。日本
駐朝使館受到憤怒群眾的襲擊,日本軍人(亂碼)。日本外務大臣井上馨遂至朝鮮談
判,最後雙方簽訂了《漢城條約》,規定朝鮮向日本道歉、支付撫恤金和重建使館等
。在這次事變中,中日軍隊幾乎發生武裝沖突,因而日本派內務大臣伊籐博文到中國
進行交涉。1885年4月,雙方簽訂了《天津會議專條》。其主要內容為﹕(亂碼)4個
月內各自“盡數撤回”;將來朝鮮若再發生變亂事件,中日兩國或一國需要出兵朝鮮
時,應事先行文互相知照,事情平定後即行撤回,不得留駐等。
《天津會議專條》是日本自度軍事力量尚不足以與中國抗衡的情況下簽訂的。日
本政府決定制定了一個十年擴軍計劃,以國家收入的60%來建立和發展近代化的海、陸
軍。1892年提前完成了十年擴軍計劃。從1893年起,明治天皇又決定以6年為期,每年
從宮廷經費中撥出30萬日元,再從文武百官的薪金中抽出10%,作為補充制造軍艦的費
用,加速擴大軍事力量的步伐。同時日本參謀本部還不斷派遣間諜潛入中國,竊取軍
事、政治情報,秘密繪制了中國東北和渤海灣的詳細地圖,進行發動侵華戰爭的準備。
1894年5月,朝鮮爆發了東學黨起義。國王求清政府派兵協助鎮壓。日本為了“出師有
名”,一方面竭力勸誘清政府出兵,“代韓戡亂”,保証自己“必無他意”;一方面
在國內秘密下達動員令,並組建指導戰爭的大本營,作好了佔領朝鮮的充分準備。清
政府對日本的假保証完全相信﹐於6日派直隸提督葉志超、太原鎮總兵聶士成率淮軍分
批赴朝,同時令駐日公使汪鳳藻按照1885年《天津會議專條》將出兵之事通知日本。
當清軍2000余人於6月8日至12日陸續到達牙山時,日軍4000余人也於9至16日陸續到達
仁川、漢城。7月16日,日本與英國簽訂了《通商航海條約》,英國(亂碼)日本的領
事裁判權,並部分地承認日本關稅自主(隨後日美、日意、日俄相繼簽訂了同樣的條
約),這樣日本不僅解除了對華戰爭的後顧之憂,而且提高了在國際上的地位。日、英
簽約的第二天,即7月17日,日本大本營舉行御前會議,決定對中國開戰,並批準了作
戰計劃,於是一場大規模的侵華戰爭爆發。這一年是農歷甲午年,所以史稱這場戰爭為
“甲午戰爭”。
甲午戰爭以中國的失敗而告終,清政府被迫簽訂了自1860年中英、中法簽訂《北京
條約》以來最不平等的《馬關條約》。這一條約的訂立,使中日關系,使西方列強與日
本和與中國的關系都發生了新的變化,中國的國際地位急劇下降,列強瓜分中國的爭奪
更趨激化。而日本的國際地位迅速上升,並開始躋入侵華列強的行列中去。從此,日本
更加野心勃勃地走上加緊侵略中國、亞洲和爭霸世界的擴張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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